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后,中国央行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增设管理规定,央行日前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需进行业务系统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检测认证。
上述管理规定要求,非金融机构在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前6个月内应对其业务系统进行检测认证;支付机构应根据其支付业务发展和安全管理的要求,至少每两年对其被核准的业务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认证。
文件要求,业务系统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测试,验证业务系统的功能是否正确实现,测试其业务处理的准确性;风险监控测试,评估业务系统的风险监控、预警和管理措施,测试其业务系统异常交易、大额交易、非法卡号交易、密码错误交易等风险的监测和防范能力;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文档审核。
央行今晚公布这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将于2011年1月23日前收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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