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纲要提出,继续稳步推进保险条款费率市场化。人身保险要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业务,稳步发展投资型业务。财产保险要优化车险业务,积极开拓非车险业务,加大服务低碳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创新力度。加快推动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公司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营销模式,推进银行代理渠道专业化转型,促进个人代理渠道优化升级,探索与规范发展电话、网络等新兴销售渠道。
中国保监会网站18日公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保险资产战略配置,适时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鼓励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积极参与金融综合经营立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保险公司稳步开展金融综合经营试点,通过与银行业、证券业开展广泛深入合作,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在证券承销、市场培育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纲要明确,2015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3万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1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10万亿元。综合竞争能力明显增强。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占比明显提升,在金融业中形成具有特色的比较优势。
纲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研究探索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高投资效率,满足创新业务和另类投资的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保险服务产业。
探索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实现途径,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整合保险产业链,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实体、医疗机构、汽车服务等相关机构股权。
纲要提出,继续稳步推进保险条款费率市场化。人身保险要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业务,稳步发展投资型业务。财产保险要优化车险业务,积极开拓非车险业务,加大服务低碳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创新力度。加快推动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公司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营销模式,推进银行代理渠道专业化转型,促进个人代理渠道优化升级,探索与规范发展电话、网络等新兴销售渠道。
纲要明确,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积极推动人保集团和中再集团上市,推进人寿集团股份制改革。探索建立持续高效的国有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保险公司,鼓励资本多元化和股权多样化。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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