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意见》明确,通过大力推进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工作,促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低碳环保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指导意见发布五年打造十家千亿级生产资料流通企业
记者日前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于日前发布《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降低流通成本,力争到“十二五”末,销售额超过千亿元的大型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由目前的6家发展到16家。
《意见》明确,通过大力推进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工作,促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低碳环保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生产资料流通直接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指出,尽管我国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企业规模小,组织方式落后;流通基础设施缺乏整体规划和布局,投入严重不足;电子交易模式、供应链融资等新型交易方式和服务模式缺乏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
《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行业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强化物流服务功能,拓展增值服务范围;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降低流通成本;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提高现代科技应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为保障目标实现,《意见》强调,“十二五”期间开展示范、试点,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改善市场环境;完善行业监测、统计体系,做好服务工作;加大研究力度,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行业发展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意见》指出,到“十二五”末,我国重点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平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由目前的3.1次提高到4.6次、存货周转率由目前的11.1次提高到13.6次,平均库存总额占销售额比例由目前的8.7%降低到6.2%;大中型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的销售额占全行业销售额的比例从目前的34%提高到39%;销售额超过千亿元的大型生产资料流通企业由目前的6家发展到16家;形成一批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国际或区域性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