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明年起个人海外金融资将需要申报审批

        导读:明年起个人海外金融资将需要申报审批,“新形势”:国际收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内容、交易类型、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跨境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等新产品,以及电子银行、国际银行卡等新业务不断涌现;

        个人海外金融资产明年1月1日起需申报

        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从明年1月1日起,这些都需要按规定申报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近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新增一条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专家谈办法修改三大原因

        为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要修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给出了三个原因:

        “新形势”:国际收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内容、交易类型、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跨境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等新产品,以及电子银行、国际银行卡等新业务不断涌现;

        “新问题”:当前国际收支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际资本跨境异常流动加剧,监管难度加大;

        “新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于2009年发布《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在统计原则、范围和分类以及框架结构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和细化,同时强化了国际收支头寸存量统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办法修改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提升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的统计水平,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依据。同时,继续改进统计方法,使其更加适应办法的新要求,达到办法修改的目的。

        问题1

        哪些人需要申报?中国居民和住在中国的“老外”都要申报

        《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同时,修订后的《办法》将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也纳入申报主体范围,明确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才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如果非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没有发生经济交易,或者在境外发生的经济交易,则不需要申报。对于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经济交易,主要由中国居民进行申报,对不能满足国际收支统计需要或者确实无法通过中国居民申报采集的数据,才由非中国居民申报。

        此外,《办法》中的“居民”是统计意义上的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具体来说,既包括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也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以及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问题2

        哪些资产需要申报?投资移民“资金”也在申报范围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存量也在不断增加,但对于这类数据无法完全通过金融机构采集,为保证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需要纳入统计监测范围。

        《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相比原《办法》,此为新增条款。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进行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统计委员会委员韩健预计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信息。

        目前,在境外配置资产和移民的人越来越多,一些投资移民项目本身就是直接的投资理财行为。比如香港投资定居项目,需要投资1000万港元于香港的股票、证券等金融产品。按照新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这1000万港元的金融资产必须向外汇局申报。此外,还有一些内地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美股和港股的投资,或者购买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按照规定,这些资产也都要申报。

        问题3

        不按规定申报会怎样?个人违反规定最高罚款5万元

        《办法》再次强调,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对于此类申报,有不少人提出了质疑。“目前受外汇管制限制,中国内地居民每年只能购汇5万美元。不少人都是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途径将资金转移海外。这部分金融资产,个人肯定不会申报,外汇部门也很难监控查处。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需要有更周全的细则才能使规定不形同虚设。”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相关分析报告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态势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3-2017)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自驾游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自驾游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自驾游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自驾游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自驾游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自驾游发展,改善自驾游交通运输条件,为自驾游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2026年05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信用评级行业相关政策:支持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

我国及部分省市信用评级行业相关政策:支持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

为促进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市场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部门对行业信用评级为“A”级的企业提供优惠或便利措施。

2026年05月1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安防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等研发及互联互通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安防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等研发及互联互通

为进一步推动智能安防行业的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面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等场景,推荐智能安全帽、智能安全鞋、智能巡检记录仪等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安全巡检机器人及无人机等智能

2026年05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相关政策:系统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相关政策:系统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提升服务外包标准化水平,重点推动生物医药研发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2026年05月0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融行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融行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为了扩大金融行业的应用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绿色消费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建立绿色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对接优质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2026年05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基层延伸

我国及部分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基层延伸

为了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发布“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接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发展求职招聘大模型、虚拟现实培训等服务产品。深入开展“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2026年04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融资担保行业相关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融资担保行业相关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共担机制。

2026年04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业相关政策:全方位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业相关政策:全方位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

“十五五”期间(2026-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行业正进入一个深度治理和全面绿色转型的新阶段。核心思路是从“蓝天保卫战”转向“美丽蓝天建设”,工作重点也从单纯的总量减排,升级为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牵引的协同治理。

2026年04月21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