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南京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发展规划。坚持以改革精神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法律服务产业竞争态势及十三五发展趋势前瞻报告》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坚持以改革精神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推行政府职能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市、区、街镇三级事权分工法定化。制定政府权力事项清单,继续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并逐步实现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试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举措。建立完善并联审批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监督管理制度。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网络空间、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建立市级执法监督、区级综合执法、镇(街)巡查监管的“两级政府、三级执法”新体制,下放执法事权,整合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为。积极依托科技手段,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引导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社区(村)法律服务顾问制度,广泛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结合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联调联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提升“大调解”工作实效。深化改革改制、征地拆迁、劳动用工、环境治理、医患关系等矛盾重点领域的法治建设和源头预防,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完善街镇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全面推进阳光信访,建立完善依法逐级上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责任。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立法、执法、司法队伍建设,严格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推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促进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优化涉外、涉台、涉港澳等法律服务,增强法律服务人才储备,不断充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数,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园区建设,到2020年,律师事务所达到600家,实现法律服务人才数量年均增长8%,业务总量年均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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