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期间江苏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强化民生事业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和制度对接,全面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覆盖水平和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区域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乡居民普惠便捷优质生活圈。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公共安全市场运营态势及十三五投资动向研究报告》
强化民生事业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和制度对接,全面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覆盖水平和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区域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乡居民普惠便捷优质生活圈。
第一节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优先保障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健康养老、文化体育以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适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增加服务项目内容,合理引导预期。拓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范围,以居住证为依据,推动按常住人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加强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制度和规则对接,合理提升统筹层次,在重点领域逐步实现全省标准统一。
第二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优化设施布局。打破行业分割和地区界限,以人口规模结构分布和流动趋势为依据,科学确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和覆盖人群,实现共建共享、布局优化、普惠可及。支持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动中小城市、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优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在新城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增强人口集聚能力。整合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和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加快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责任,统筹确定并动态调整民生各领域财政支出安排。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机制,合理降低个人承担的服务费用。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继续加大财力下倾,强化市县政府对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监管责任。发挥省级转移支付作用,形成省域内待遇趋同的调节机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财政比例,更多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不再承办可以直接通过购买提供的服务,制定购买公共服务清单。采取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供给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监督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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