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期间江苏省深化法治建设发展规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落实依法治省重大举措和实施规划,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全面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法律服务产业竞争态势及十三五发展趋势前瞻报告》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落实依法治省重大举措和实施规划,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全面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第一节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改废释并举,健全地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加快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江苏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健全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完善立法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立法后评估制度。
第二节 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并推动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监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审计制度,开展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第三节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升公民规则意识,遵照司法裁判,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律师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法治创建、法治惠民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及时获得有效法律帮助。到2020年,县(市、区)、镇(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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