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十三五“期间湖南省湘潭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系统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
参考《2017-2022年中国电能质量治理行业运营态势及十三五投资策略研究报告》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现代化。
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
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系统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推进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全域覆盖。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加强民主决策、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居务公开、村务公开,全面推进居民、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和管理机制,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头纽带作用。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管体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及其自治能力建设。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转移职能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引导居民参加社会活动,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注重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综合并用,规范社会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发生。建立通畅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制度体系,完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建立社会成员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化解机制。以警务室为窗口,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加强矛盾化解“村为主”工作,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和乡镇(街道)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完善“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三方调解组织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大力推行涉诉涉信访“135”工作系统,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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