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大气十条”发布之后各省市区纷纷出台落实“大气十条”实施细则。2013 年9 月12 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简称“大气十条”)。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行业专项调查及十三五前景预测报告》
2013 年9 月12 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简称“大气十条”),这是继环保部等三部委于2012 年底联合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之后,中国出台的的第二个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同时也是对全国范围内大气污染进行防治的第一个规划。“大气十条”不但对2017 年前大气污染治理给出了详细规划蓝图,还对各省市降低PM2.5 浓度提出具体要求:到2017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 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 微克/立方米左右。此外,“大气十条”还包括环境质量达标水平的量化要求,以及对各行业的细分要求。
在“大气十条”发布之后,各省市区纷纷出台了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行动尤为迅速。2013年9 月17 日,也就是“大气十条”发布仅5 天后,环保部、发改委等6 部门就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于京津冀等六省市空气质量改善提出了更明确的指标: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 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山西省、山东省下降20%,内蒙古自治区下降10%。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 微克/立方米左右。
此后,环保部还于2016 年6 月发布《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并在17 年2 月与发改委等三部委和京津冀、山东、山西、河南政府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多项文件持续出台,对京津冀和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进行了不断明确和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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