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气专项督查以“大气十条”及后续政策为标尺 助力京津冀地区精准治霾。2017 年2 月14 日,环保部通报称为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行业运营现状及十三五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2017 年2 月14 日,环保部通报称为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环保部将于2 月15 日-3 月15 日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开展2017 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相关地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本次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是继2016 年试点+两批中央环保督察之后,又一次规格高、覆盖广、力度大的环保督查,看点颇多。
督查内容:专项督查将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 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等。
督查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市,山西省太原、临汾市,山东省济南、德州市,河南省郑州、鹤壁、焦作、安阳市等18 个城市。
督查对象:北京、天津等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地方各类企业。
督查人员:专项督查由环保部长和4 位副部长亲自带队,督查组人员由环保部领导、环保部区域督查机构人员、相关省、市环保厅局执法人员组成,共组成18个督查组,并分成54 个小组同步开展督查工作,共涉及督查人员260 余人。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采取部长巡查、听取汇报、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方式,坚持以督政为主导,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分阶段推进,不断传导督查压力,切实督促地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专项督查非常重视督查结果的应用,对问题突出的城市,将采取公开约谈,将问题向社会公开并向地方转办。
本次专项督查无论是督查规格、督查范围、督查对象还是督查方式等都和中央环保督察高度相似。如果说中央环保督察是对地方各类环保问题的全面覆盖,那么大气专项督查就是对大气污染问题的深度治理。大气专项督查以“大气十条”及后续政策为标尺,助力京津冀地区精准治霾。在2017 年中央环保督察持续推进、省级督察制度已经逐步建立的背景下,未来大气专项督查也有望实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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