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时期重庆市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规划。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筹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共发展共繁荣。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市场运营现状及十三五竞争战略分析报告》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筹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共发展共繁荣。
第一节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建设一体化大都市区。按照组群整合、产城融合、精明增长的原则,以山水、田园、绿带等生态空间为图底,以长江、嘉陵江、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等主要交通廊道为发展轴带,统筹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现代化的大都市区,构建与直辖市体制、国家中心城市功能、超大城市规模相匹配的城市空间载体。加快大都市区交通一体化,推进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主骨架建设,加快建设铁路货运支线,完善工业园区集疏运体系。加快城市运行管理同城化,探索公交“一卡通”、统一通信资费标准、统一人口管理、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等。加快产业布局一体化,统筹全域布局,全链条式打造,以物流流向、交通线走向、流域关系等为主线,增强各组团产业关联度和融合度。
建设渝东南城镇群和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分别依托各区县(自治县)城,沿长江、乌江及主要交通干线,形成点轴状的城镇空间格局。发挥小城镇在城乡联接中的传承带动作用,推进小城镇与周边区县城统筹规划、功能配套,有效分担区县城功能,有选择地重点发展一批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开发潜力和环境承载能力强的中心镇。
第二节 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常住人口累计增加200万左右。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城镇户籍人口累计增加130万左右。推动渝东南和渝东北地区人口梯度转移,有序减载人口。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优化公共政策激励人口转移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区。充分尊重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意愿,依法保护其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集体财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强化对闲置撂荒承包地的处置利用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与人口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机制,加强人口集聚区水、电、气、路、通信以及商业网点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第三节 提升城市品质
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坚持全市规划“一盘棋”,深入推进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和“多规合一”,加快完善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创新规划理念和方法,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坚持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组团内力求职住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平衡,规划建设城市“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和“20分钟街道公共服务圈”,尽量减少城市内部不必要的人口移动。优化提升城市形象,注重重点路段、窗口地区重要建筑物规划形态协调。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优化道路结构,提高轨道交通线网密度,支撑城市紧凑协调发展。加强密度分区管控,优化绿地系统布局,形成疏密有致的布局形态。加强各类公园建设,提升城市游憩功能。坚持集约发展,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加强规划实施和管理,提高规划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连续性。
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统筹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有序推进城市立体开发,优化环境空间,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建筑风格整体协调,保护城市天际线、水际线,彰显“山城”“江城”的山水园林风貌。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建设,突出新材料、新技术、新理念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悦来新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深入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整洁大气的美丽山水城市市容景观。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与节能改造,规范城市摊点、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设置。完善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城市消防、防洪、排水防涝、抗震、民防等设施和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视电梯安全监管。
建设绿色城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建设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小区,提高建筑智能化水平。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绿色新型建材。高度重视建筑节能,控制能耗增量,挖掘存量节能潜力,实施严格的用地、用水和用能节约管理,提高城镇化绿色低碳水平。以水源热泵技术为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发展分布式能源,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实施绿色照明,加大城市照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
建设人文城市。强化文化传承与创新,挖掘各类文化资源,加强城市文脉保护,留住城市的历史人文记忆,建设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在新城新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加强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将现代工程技术与文化传承充分结合,保护修缮城市传统老街区、城郊特色田园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结合历史传承、地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城市精神。
第四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1万公里,实现行政村公路村村通畅。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加强乡村旅游服务网络、农村邮政设施和宽带网络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增加农村商品零售、餐饮及其他生活服务网点。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推动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以洁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实施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实现村庄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到50%以上。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专栏16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装3000公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设施,建设1.2万公里村社便道。实施农村低压电改造工程、1919个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995所高海拔地区学校取暖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1.1万个村级卫生室医疗配置标准化,240万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实现全覆盖,5100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
农村信息化。2583个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和410个乡镇(场镇)4G通信网络全覆盖。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脏乱差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垃圾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为重点,实施500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建成600个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基本消除农村危房。
第五节 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全面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建设用地规划和非建设用地规划,合理安排好城镇建设、产业集聚、乡村聚落、农业发展、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加快公共交通等市政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客运通达“双百”目标。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加快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统筹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地票交易制度等重点改革。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业态多元、互动高效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市、区县、乡镇三级交易平台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扩大农业保险等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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