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嘉兴市将加快推进要素市场、政府职能、社会组织、法治建设等基础性制度创新。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要素市场、政府职能、社会组织、法治建设等基础性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城市软环境竞争力和社会发展活力。
参考《2017-2022年中国基础教育信息化产业现状调查及十三五发展定位分析报告》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要素市场、政府职能、社会组织、法治建设等基础性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城市软环境竞争力和社会发展活力。
第一节 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依规推进决策、执行、管理和服务公开,实现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适时研究制订一批新清单,确保清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拓展和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完善“政务云”、“公共服务云”等系统,全面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事项网上办理,让市民享受更优的政务服务。加快建立综合性市民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平台,拓宽公共服务事项范围。深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探索建立“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区块环境标准”的审批制度,推进南湖区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健全完善集成化审批机制。推进审批中介服务配套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构建“问题导向、相对集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以市场监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为导向,提升市场服务、监管、治理水平。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流程、规则和方法,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围绕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深化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和监管领域的职务犯罪。
第二节 健全公平高效市场环境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投资方向,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领域。对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类、基础设施类项目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创新,规范政府平台融资渠道。积极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鼓励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和发行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金融安全示范区建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深化要素配置差别化改革。全面推进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妥推进资源环节、公用事业、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健全“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体制机制,推进土地、水、电、气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供给。健全要素交易平台,完善要素交易规则,深入推进土地、排污权、用能量及农村产权等各类要素市场化交易。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健全土地利用监管制度及多主体供应工业用地市场流转体系。稳步推进服务业领域要素配置差别化改革,探索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生产性服务业差别化供地机制。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构建“大国资”平台,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逐步纳入统一监管平台,促进国资运营规范化、规模化、透明化。完善“大监管”格局,转变国资监管方式,逐步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构建多层次协同监督体系。推进“大资本”运作,积极推进以国有资产证券化为重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资本整合重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国有资源配置。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外派监事会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分配改革,探索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再创民营经济新优势。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加快构建产业回归、资本回归、人才科技回归、总部回归新格局,促进浙商回归增量提质。鼓励浙商资本与外资、国资、民资融合发展,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浙商回归创业创新投资体系。大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引导小微企业健全组织结构和改进管理,推动小微企业不断成长、规模持续扩大。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落实国家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的相关部署,消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各种隐性壁垒,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50家,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400家。
第三节 推进供给和需求两端协同发力
优化供给结构。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持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积极稳妥去产能,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分类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打通供需去库存,深入落实国家化解房地产库存改革部署,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主动应对去杠杆,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改进政府债券发行办法;建立经济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重点提高财政、金融和企业运营等方面的风险防控能力。多措并举降成本,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落实中央“五险一金”精简归并和正税清费政策,降低企业社保成本和税费负担;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降低各种物流费用。扩大有效供给,从供给、生产端入手,进一步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扩大新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用户体验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适应供给模式创新的监管规则,营造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激励市场主体供给创新。
充分释放传统动力新潜能。发挥有效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创新投资方式,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完善、先进制造业提升、现代服务业培育、生态环保优化、统筹城乡建设等6大工程,1000个重大项目,累计投资5000亿元以上的扩大有效投资“615”重大项目计划,不断提高有效投资对稳增长优结构支撑作用。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扩大服务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和结构升级。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提升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巩固传统市场,开拓多元新兴市场,不断提升我市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产品市场份额。
第四节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效能。按照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常态化的要求,以提高社会动员能力、矛盾化解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机制,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新型村(社区)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一张网”的基层社会治理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推进村(社区)委会向现代自治转型,提高基层统筹协调、服务群众、社区自治的能力。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抓好县级社会矛盾“联调中心”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提升调解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建立稳定投入机制。
强化社会多元治理体系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推进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网络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组织活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广基层实践的“法治、德治、自治”治理经验,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队伍”联动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
第五节 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深化“平安嘉兴”建设,着力提升“平安嘉兴”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创新“七张网”打防管控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公共交通安保、重点场所安全防范、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建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防控制等体系常态化、系统化,综合提升反恐、处突、维稳、禁毒等能力。加强危险行为人群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完善民意调查和群众评价机制。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增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强消防安全,优化消防装备配备结构、科学布局消防站点,完善火灾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自然灾害、火灾灾害应急、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等影响的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开展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健全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构建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争创“浙江省食品安全城市”。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完善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大国防教育体系。深入推进双拥模范创建活动。促进军地资源互通互动互用。以嘉兴军民合用机场、乍浦港区军用滚装码头改建等为重点,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平战兼容。
第六节 建设法治嘉兴
加快“法治嘉兴”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矛盾源头防控。加强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寻求救济权。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大力培养法治文化、法治观念,发挥法治对推进转型发展、增强竞争力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着力打造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城市。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力、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健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行业内部管理,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服务职业保障和扶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规范发展。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突出应用的原则,切实增强信用对各类社会主体行为的引导规范作用。建立嘉兴市信用中心,构建涵盖政府、企业、个人等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资源平台。在各行业、各领域逐步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完善网上市场信用监管机制,规范网上市场经营秩序。强化信用监测警示,逐步向社会公众开通社会公开类信息的信用公示和法人信用查询服务。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采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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