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时期山西省朔州市实施环境污染治理新举措发展规划。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发展态势及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点抓好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市规划区集中供热面积、建材陶瓷行业升级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城中村改造、煤矸石自燃治理、石料厂整治、机动车尾气控制八个重点,车、油、路同步,深化联防联控,大幅度遏制重度污染范围和持续时间。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细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降低20%左右。
加强水资源污染治理。“大小”并重,抓好桑干河上游等重点流域治理,同时下大力气解决老百姓身边小河小沟等城市水体黑臭问题。在抓好饮用水源地等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水质不退化的同时,集中力量逐一打好劣V类水体歼灭战。深化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实施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用PPP模式推进市八大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推进主要街道管网雨污分流,加大对污水排放企业整治力度,确保达标排放。整治恢河、七里河、元子河、桑干河沿线排污口,确保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打击河道内非法制砖厂、预制厂和采砂厂。提高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加强土地资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煤矸石和沉陷区治理。重点推进煤矿、采石场等矿山生产造成的矸石山、尾矿库以及其他地面挖损、塌陷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加强对废弃的砖瓦窑、水泥厂等企业关停闲置土地和已建的铁路公路、废弃水库等水利工程项目周边的损毁土地的复垦。对因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矸石或粉煤灰压占或污染等各类损毁土地,通过表土回填、土地平整及地貌重塑等途径,因地制宜进行复垦综合整治,改善矿区及周边环境。坚持开发、治理、修复同步,探索建立矿山企业生态环境补偿与治理责任制。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建立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以PPP模式在市固废园区建设危废综合治理中心。加快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对该县区火电、水泥、化工等行业项目环评和能评审批。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涂料;淘汰300吨/年以下的传统油墨生产装置,淘汰所有无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全面清查焦化、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在建、已建项目,公布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能源消耗标准的违规企业名单,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加强工业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对工业企业物料、固废贮存场所以及装卸、破碎等作业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加强电力行业、煤炭、石料采选以及储煤场的粉煤灰和扬尘污染监管。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推进以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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