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十三五”时期山西省朔州市将着力建立全覆盖、均等化、可持续、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万人,医疗保险实现制度上全覆盖,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万人,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实现全员参保,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5万人。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廉租房建设市场动向调研及十三五投资价值评估报告》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坚持贯彻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方针,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发展,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合理扩大保障支持和保险支付范围,着力建立全覆盖、均等化、可持续、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根据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16周岁至60周岁的适龄人员,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在城镇就业的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其他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全民,在城镇就业的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其他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要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参保政策规定的群体,将其纳入参保范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做到大病保险全覆盖;失业保险基金实现市级统筹;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到202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万人,医疗保险实现制度上全覆盖,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万人,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实现全员参保,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5万人。
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使待遇调整机制能够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等相联系。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降低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大病救助标准。
促进社保制度并轨。有步骤、有计划地推动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项目向农村居民延伸和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项目与城镇相关社会保障项目对接。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差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在国家统一规划下,渐进、有序、高效、全面地推广社保卡工作。到2020年底发行社会保障卡135万张,实现参保者人人持有。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改善各县(区)乡镇养老院、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足额配套敬老院运营资金,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力争达到7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缩小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之间的差距,实现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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