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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五“时期山西省太原市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发展规划

 

导读:关于“十三五“时期山西省太原市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参考《2016-2022年中国生态环境材料市场竞争调研及十三五投资动向研究报告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不同主体功能区依据各自的功能定位科学发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坚持紧凑集约、绿色高效,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框定总量、限制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同共进的城市化格局。实施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因地制宜集聚发展都市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强村镇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转移,形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通过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设,推进形成以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以汾河流域水土保持带为骨架,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明确功能区布局。除娄烦县外的所有县(市、区)作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是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主要功能是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娄烦县是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其中,娄烦镇、静游镇是山西省重点开发的城镇,功能定位为县域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聚集区。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属国家级禁止开发区,晋祠—天龙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汾河水库、汾河二库等属于山西省禁止开发区域,功能定位是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禁止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推进“多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强化规划对市县区域空间的指导和管控作用。

  第二节 深入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

  把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环保责任,采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排名稳定前移;全市主要河流劣Ⅴ类水体和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坚持不懈防治大气污染。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去煤、降尘、管车、治企、监管”五项措施,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大力削减燃煤总量,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力争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加快城中村整村拆除和棚户区改造进度,彻底根除土小锅炉及小火炉燃煤污染问题,淘汰和拆除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洁净煤,禁止原煤散烧,削减工业燃煤,燃煤污染得到根本控制,市区基本实现“无煤化”。严格控制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开山取石形成的扬尘污染,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对重点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装置;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保湿;控制工业扬尘,火电、焦化、钢铁、水泥等行业实现物料贮存、运输全密闭,全面减轻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强化黄标和老旧车辆淘汰管理,加大黄标车和载货车辆限行执法力度;调整物流市场布局,减轻中心城区交通负担和尾气污染。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关停搬迁一电厂、西山矸石电厂等市区重污染企业;按照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对太钢等大型工业企业重污染工艺实施“瘦身”提质;提升火电、焦化、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快完成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同防同治、同步改善。

  深化水污染防治。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围绕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水质目标,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强娄烦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汾河水库上游、上兰村周边涵养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实施地表水达标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晋阳、汾东污水处理厂,阳曲、清徐垃圾焚烧电厂,实现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加快焦化、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回用设施改造建设,促进工业污水循环利用;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确保省监控的41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定保持良好水平。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措施,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汾河太原段等主要河流基本消除劣V 类水体。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划。加强污染物来源控制,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监管,保护耕地土壤;实施太化、煤气化搬迁和关闭企业污染场地评估,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实施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利用;妥善处置矿渣、煤矸石、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物,控制占地污染;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2017年底基本完成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任务。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管理决策协商、信息通报、工作会商及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现污染协同控制和综合防控;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保红线管理、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专栏6:  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与环境质量改善工程。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去煤、降尘、管车、治企、监管”,全力开展燃煤污染整治,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促进省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水污染防治与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良好水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推进工业废水深度处理,促进污水再生利用,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完成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环境监管和科研能力建设工程程。加强环境监测、环境预警与应急、环境监察、辐射安全监管、环境信息、环境科技能力建设。

  社会行动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环境科普、环境文化、环境教育和体验基地建设。

  第三节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基本路径,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发展绿色交通。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 %以上。实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建设比亚迪太原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车及环卫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引导全社会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好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建设。轨道交通成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自行车达到6万辆,服务点达到2000个,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基本形成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无缝对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全面推进低碳发展。加快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能源体系,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煤炭、焦化、钢铁、水泥等行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浅层地热能,继续开发天然气(煤层气)。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有效减少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强碳汇体系建设,持续抓好造林绿化,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增加林业碳汇,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耕地碳汇。推进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和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社区、低碳公共机构试点。着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分解制度,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加快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主要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推进废金属、废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理为主向资源化利用为主转变。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和污水配套管网改造,加强再生水的循环利用。积极开展循环经济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作,在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重点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不锈钢园区和清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第四节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节约集约利用水土资源,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推进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动。既要控制总量,也要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的强度。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并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

  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全面压缩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突破,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加快燃煤炉、窑、灶改造步伐,拓展清洁能源覆盖率。

  推进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广普及高效用水技术和设施,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工程,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治理力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盘活存量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投资开发强度和产出效益。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1万亩以内,亿元GDP 建设用地下降25%

  反对铺张浪费费。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长效机制,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第五节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建设生态产业园区。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园区为契机,设立太原西山生态产业园区。充分利用西山文化旅游和自然生态资源,发展旅游、养老、健身、休闲度假、观光农业、科技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新能源,积极推进西山地区生态修复,促进产业转型。

  加快建设三大生态圈。坚持把植树造林作为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的基础工程,加快东西北山造林绿化和市区园林绿化,实施城市周边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构建城市生活、近郊休闲和远郊防护三大生态圈,即在环城高速内的建城区,围绕道路、水系、厂矿、住宅、游园等区域进行点、线、网状景观绿化,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保障,构建城市生活生态圈;在东西山生态景观林、平原农田林网和经济林为主的近郊,构建近郊休闲生态圈;在阳曲、娄烦、古交、清徐“三县一市”生态防护林为主的远郊,构建远郊防护生态圈。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红线,推进娄烦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质量。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严格控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实行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以汾河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强化对水资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组织实施以汾河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和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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