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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五”时期陕西省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发展规划

 

 

导读:关于“十三五”时期陕西省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发展规划。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以建设主体功能区为依据,以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抓手,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建设山青、水净、坡绿的美丽陕西。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智慧环保行业发展态势及十三五投资商机研究报告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以建设主体功能区为依据,以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抓手,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建设山青、水净、坡绿的美丽陕西。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空间发展引导和管控,完善配套政策,推行差别化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形成符合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导向机制。推进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积极开展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行动,推动煤炭、电力、水泥、煤化工企业的资源消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行动,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和财税激励机制。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围绕完成全省碳减排目标,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和高效利用。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增加森林碳汇,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预警机制,提高城市及农业、水利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两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45%,重点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坚持源头保护、系统恢复、综合施策,加强山水田林湖一体化综合整治,构建以秦岭北麓、渭北台地、渭河和泾河沿岸生态廊道为主体的关中生态体系,以长城沿线防护林、桥山为主体的陕北生态屏障,以秦岭、巴山和汉江、丹江沿岸为主体的陕南生态网络,兑现生态价值,实现生态增值。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关中地区燃煤消费量控制制度。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强现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强化水资源节约和利用。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制定分地区、分行业用水效率定额标准,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8。深入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加强城市生活节水,建设一批节水型企业、小区和城市。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至30%以上。

  强化土地资源节约和利用。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科学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盘活存量用地,提高用地效率。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铁腕推进治污降霾。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严格控制关中地区燃煤消费总量,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到2020年关中地区再削减燃煤600万吨以上。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关中地区率先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

  加强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实施清净水体行动,大力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以及陕北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土壤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区域发展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制度,完善环境红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环境源头管控。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和环境监管,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好陕南尾矿库、陕北油田管网环境污染预警和防控。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推进环境监督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格的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智慧环保”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自然资源矿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市场化改革,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延安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支持延安市、西咸新区、西安哄鄙态区、神木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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