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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山西省将着力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推进绿色发展

导读:“十三五”时期山西省将着力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推进绿色发展。坚持“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着力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参考《2016-2022年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市场产销调研及十三五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坚持“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着力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进美丽山西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市县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努力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以不同主体功能类型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作为经济布局、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和项目建设的依据,以主体功能空间战略格局为载体,立足省域内部空间,拓展省域外部联系空间,统筹安排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各项建设,制订适应主体功能开发管制原则的配套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实现生产空间高效、生活空间舒适、生态空间宜人、能矿空间集约,基本形成以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为主要类型的主体功能区格局。
  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针对不同空间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境等政策,形成市场统一规范、要素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区域发展机制。建立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制度,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及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大力推进临汾市西山片区、忻州市神池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县“多规合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强化规划对市县区域空间的指导和管控作用。
  第二节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基本路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低碳发展。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加大煤层气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先抽后采。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快推进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和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社区试点。加强碳汇体系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继续开展碳捕捉、利用和封存基础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分解制度,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机制和支撑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促进企业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煤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推动各类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产业集聚和共享基础设施为纽带,促进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理为主向资源化利用为主转变。推动朔州国家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国家级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循环经济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在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提升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第三节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把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牢固树立节约优先理念,培育全社会节约意识,养成行为自觉。强化全过程管理,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和农村节肥、节药工作力度。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强化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约束。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用好用足黄河水,限制开采地下水,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社会风尚。


  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坚决杜绝私挖乱采,运用先进技术对传统开采方法进行改造,发展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劣质低阶煤、低品位矿产资源和可替代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回收水平。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的利用水平,开展“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第四节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对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重点工作力度。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持续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以雾霾治理为重点,加强细颗粒物监测和区域联防联控,加快市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整治,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深化城市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突出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岩溶大泉泉域保护,实施娘子关泉域煤矿“老窑水”监测治理等工程。保障水源地安全。深化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实施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力度,减少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利用,协同推进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威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两大突出问题。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建立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实现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推进以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采空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工程,有序推进采矿破坏村庄避让搬迁工作。



  第五节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推进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御河等综合治理、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强沿黄地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加强黄河中游生态综合治理。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深化林业投资管理改革,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购买式造林,推动国有、集体和个人开展合作式、开发式、股份制造林。探索由政府全额投入、购买造林式服务,实现生态林由政府与市场共同营造的新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推进林业“六大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以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水源地造林、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通道两侧绿化、“双百”示范工程为主的重点区域人工造林和以干果经济林管理、未成林造林地管护为主的新造林提质增效管理管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严禁非法侵占林地和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搞好国营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第六节 创新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渠道,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源头保护,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内。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政策。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体制,探索实施环境公用设施PPP模式和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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