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将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参考《2017-2022年中国生态城市市场产销调研及十三五市场竞争态势报告》
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一节 全面构建发展新体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立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对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旗县市(区)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实施办法,推行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加快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权责一致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缩小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规范和优化投资审批、核准流程,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盟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大幅度精简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的前置审批事项,全面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创新政府融资思路,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放开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建设和运营市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乡建设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保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建设,在农村牧区兴办各类事业。
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分配合理、激励发展的旗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提升使用绩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政府存量债务合理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整顿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对旗县政府基本财力保障。全面做好营改增工作,推动央企、自治区直属企业分支机构税收属地化管理。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
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产业,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有序推进价格改革,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现城镇居民用水三级阶梯价格制度;密切关注旗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情况,分析医疗机构收入支出,确保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推进;探索牛羊肉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争取建立全区改革试点。加强民生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完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鼓励支持各类民营企业依法进入能源开发、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更多领域,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完善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规范政府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
第二节 推动金融创新和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配套的信贷结构,推广和创新信贷产品,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融资需求。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三牧、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大力推动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引导和推荐优质企业到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推动公开转让股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逐步建立多种方式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着力培育和引进新的保险市场主体,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范围。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农合行、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步伐,实现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搞好农村牧区金融业务创新,增设和延伸县域金融服务网点,积极发展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牧户联保贷款,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牧区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责任、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政策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公安、网管、银行等诚信问题突出的领域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联合惩戒措施,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全盟统一、以网上审批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强化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政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完善个人诚信建设,依法有序推进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依法加大对公务员、法人代表等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管理,推动在公务员录用、党政干部选拔、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选举中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加强个人信用信息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管理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加快完善征信平台及各行业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第三节 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树立资源环境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合理设定资源消耗“天花板”,实行建设用地、水资源和能源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草原、耕地、林地和湿地,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价值的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完善资源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对盟域河流、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强化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完善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强化林权管理制度,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建林权综合管理服务机构,依法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规范盘活林地林木资产。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
建设多元化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生态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确保生态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速5~10个百分点。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方参与的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基金。采取财政贴息贷款、前期经费补助、无息回收性投资、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大力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生态建设领域,拓宽投入渠道。搭建以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为主体的服务平台,整合技术研究院所、节能环保制造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资源,建立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机制,着力解决融资、诚信等核心问题。积极探索在新能源、固废处理、环保水务等领域应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园区“三废”集中协同处理、资源综合利用、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
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一票否决制。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建立草原生态监测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