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发展规划。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19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参考《2017-2022年中国廉租房市场运营现状及十三五投资定位分析报告》
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19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建立阻断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二、促进连片特困地区加快发展
对湖北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个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连片特困地区,实行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期推进,集中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加强与大中城市的互联互通。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打造农产品名优品牌,重点扶持贫困乡村发展市场前景好、具有比较优势、带动农户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培训,推动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发展。加大“互联网+”产业扶贫力度,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建设,严禁引进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产业。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专栏18 脱贫攻坚重大工程
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脱贫工程: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行动,培育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基地。加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培训力度,确保贫困户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要门路,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到2019年,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易地搬迁脱贫工程: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搬迁安置房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贫困人口。到2019年,实现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应搬尽搬,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针对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贫困人口,重点采取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创造更多生态保护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水平。
低保兜底脱贫工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就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贫困地区农村低保省级统筹力度,低保标准较低地区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到2019年,实现低保户和五保户全部脱贫。
教育脱贫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扩大贫困县教师职称中高级岗位比例,教师培训项目向贫困县重点倾斜,实现贫困县乡村教师(校长)轮训全覆盖。对贫困户子女实施免费高中教育,安排贫困户子女到大中城市接受学费、生活费全免职业教育。完善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减免制度。
医疗卫生扶贫工程: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救助力度。到2019年,实现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资源,统筹协调,优化配置,加大扶贫政策支撑。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精准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优先保证贫困县和贫困村,土地结余指标所得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优先用于支持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项目。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创新投融资扶贫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和商业金融积极参与扶贫事业。继续加大对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政策扶持力度,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大力实施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和增收计划,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移民同步奔小康。持续推进“616”对口支援工程,落实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机制,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巩固提高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扶贫水平,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大力倡导企业扶贫,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严格落实扶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攻坚机制,实行军事化脱贫工作机制,确保限期脱贫。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察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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