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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加大对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导读: “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加大对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对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参考《2017-2022年中国矿山生态修复市场运营态势及十三五未来前景分析报告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对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以“三江、五湖、六库”为重点,采取工程建设与管控措施相结合、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相结合、湖泊治理与河网治理相结合等措施,恢复江湖自然连通,全面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强化良好水体、饮用水水源地和珍稀水生物保护区等重要水域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污染严重水体清单管理,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水体黑臭现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保护,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重塑“千湖之省”生态品牌。

  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化以PM10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和改造升级。全面提升油品质量,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全面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切实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空气污染应急管理,促进全省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土壤污染分类防治。加强土壤修复技术攻关,推广应用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复合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在武汉硚口古田化工区、江汉平原粮棉产区、江汉油田采油区、荆襄磷矿和孝感黄麦岭磷矿区、葛店化工厂有机污染区、大冶有色金属冶炼区等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专栏14 环境污染治理重大工程

  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良好湖泊生态保护工程、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清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城镇污水治理及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工程等。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城市煤改气工程、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机动车(船)排放达标及污染防治工程、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工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程、重金属污染排放治理工程等。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地膜、农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治理工程、区域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受污染农产品产地和工矿业土地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等。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科学划分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适度集中,对污染物统一收集治理。加强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推广清水养殖、稻田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

  二、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深入实施“绿满荆楚”行动,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构建以“四屏两带一区多点”为骨架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和建设。打造世界水电旅游名城、中国水都·丹江口等著名生态品牌。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廊道。加强天然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工程,推进山区绿化、平原绿化、通道绿化和庭院绿化,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围绕河湖生态系统共生、流域综合治理,开展退化湿地生态治理,实施退耕还湿、退渔还湿等湿地恢复工程,构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推进城市生态廊道和城市绿地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在野生植物遗传资源分布地等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和农业资源保护小区,建设生态廊道,保护植被群落及生境的完整性。加强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积极申报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

  专栏15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工程:实施天然林保护、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等保护性工程,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等恢复性工程,退耕还林等修复性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矿区植被恢复等建设性工程。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工程: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重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等工程。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救护、水生物拯救和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以重点防控区域和园区为重点,全面推进重金属综合防控、危险废弃物环境管理、化学品环境管理和污染场地修复。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逐步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善预案管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园区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部门联防联控,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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