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时期青海省西宁市政事业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发展规划。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市场动向调研及投资商机研究报告》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积极展开灾害信息管理、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二)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搭建基层综合减灾平台,夯实城乡减灾的社区基础。完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加强预警发布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和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应急抢险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软实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市级和县(区)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和灾情综合服务平台,并于省级指挥平台联网。有效整合和综合利用各级各类防灾减灾信息资源,实现各种灾情信息与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的汇聚综合利用、联动配合与有效整合,扩大灾害教育的覆盖面与渗透力。
(四)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形成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建立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补充、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并重、军民兼容、平战结合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机制。
(五)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和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加大对灾害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设备应用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加大防灾减灾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和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市减灾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评估研判、风险预测作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政府购买服务和费用补偿制度,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
(六)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提高恢复重建能力和监管水平。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完善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物价水平等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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