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关于“十三五“期间青海省西宁市现代物流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规划

导读:关于“十三五“期间青海省西宁市现代物流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规划。用足用好中省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参考《2017-2022年中国物流市场竞争态势及十三五投资策略研究报告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用足用好中省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农产品物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新技术应用等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服务业引导资金等政府资金作用,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对重点物流项目、重大物流设施和重要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设立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为重点物流项目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对于列入国家、省、市各级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物流业重点建设项目,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扶持。
  (二)完善物流业土地使用政策
  重点做好物流园区(基地)发展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明确保障物流业发展用地的措施,确保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安排物流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市级以上重点物流业集聚区的项目及列入鼓励类的物流业中重大项目的用地予以倾斜。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以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三)减轻物流企业税费负担
  推行货运代理税收办法,促进第三方物流业务发展。加快取消政府还贷国道、省道等二级公路收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对重点生产企业和物流运输企业、重点产品实行公路通行费减免、铁路快运费减免以及航空杂费减免,切实降低综合运输成本。加快水、电、气、热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物流企业与工业企业同网同价。
  三、完善物流金融服务
  (一)搭建物流融资平台
  创新物流融资产品,为物流行业提供融资平台。建立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与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支付结算、信用增级、融资补贴、应收款质押贴现等增值服务。
  (二)创新物流信贷融资模式
  发展以动产质押为基础的物流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存货质押、仓单质押、保兑仓、统一授信等增值服务。完善物流企业融资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及同业组织加强合作,发展物流企业联保、互保贷款业务,探索组建行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或专项担保资金。积极发挥融资租赁的作用,鼓励物流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解决大型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等融资问题。
  (三)拓宽物流直接融资渠道
  积极引导竞争实力强、资质等级高、企业规模大、经营业态新的物流企业提升资本经营意识,直接参与市场融资。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引导物流企业增强与资本战略对接的意识,通过吸引、运用股权投资以提升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支持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市场融资工具,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
  四、强化人才支撑体系
  (一)引进物流紧缺人才
  制定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引进市场急需的物流专业人才,尤其是具有物流管理和物流工程技术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熟悉国际物流业务运作的高级人才和业务操作人才。对引进的物流中高级技术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同时划拨专门资金资助省内的物流行业人才赴国内外进修学习。
  (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积极引导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物流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建立校校、校企结合的物流综合培训体系、实验基地和人才孵化基地。鼓励A级物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开展多层次、多阶段的合作培养物流人才项目。支持大型物流企业或大型制造业企业设立物流研究所及硕博物流研修站。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对物流从业人员在职培训,提升物流人才队伍专业水平,培养造就一批物流业适用技能人才。
  五、重视规划实施与评估
  (一)建立规划考核体系
  建立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并以规划作为政府审批核准物流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二)强化规划实施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按年度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期末评估,找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并对规划建设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及时充实调整相关建设项目。
  (三)拓宽规划实施监督渠道
  发挥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各界人士对物流规划实施和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健全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物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ww)。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各省份水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

我国及各省份水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

水环境治理也就是对围绕人群空间即可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水体进行治理,主要包括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修复,而污染物减排是关键,因此水环境治理应该以污水处理为主,以环境修复为辅。

2024年12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动水利水务等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动水利水务等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产业链。水务行业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服务行业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

2024年12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融租赁行业相关政策:积极发展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

我国及部分省市金融租赁行业相关政策:积极发展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

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相关政策 为推动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11体液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提出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2024年12月18日
我国及各省份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我国及各省份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稳定发展,比如2024年9月上海市发布的《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对受污染耕地和地块实施“一地一方案”管理。

2024年12月12日
我国及各省份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

我国及各省份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

为推动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完善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机制,助力参保人员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方面获得便捷服务。

2024年12月10日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附我国及各省份农村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附我国及各省份农村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农村垃圾处理行业主要是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环境保护及卫生清洁工作等多方面的服务,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官方倡导的绿色环保产业之一。

2024年12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消防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消防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

为加强智慧消防的建设,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强化CCC认证监管,聚焦电动汽车、货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消防、儿童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获证企业现场检查,压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4年12月0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红色旅游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区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红色旅游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区建设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红色旅游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6月吉林省发布的《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打造东北抗联、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红色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省级红色旅游景区。

2024年12月02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