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十三五“时期青海省将深入推进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坚持走差异化、集群化的园区发展道路,深入推进企业集中布局。
参考《2016-2022年中国重点港口现代物流行业运营格局与发展策略分析报告》
坚持走差异化、集群化的园区发展道路,深入推进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能和区域竞争新优势。
一、推进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
到2020年,创建15个省级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力争创建5个国家级示范区。依托东部特色种养高效示范区、环湖农牧交错循环发展先行区、青南生态有机畜牧业保护发展区和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开展高效种养、良种繁育、新品种培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提升工业园区综合功能
到2020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0%,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强化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大对园区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立完善园区项目准入评审体系,形成与园区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规模和结构。建立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构建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试验检测、成果中试、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产品展示、市场信息、电子商务、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体系。支持在重点产业园区和工矿区,发展零部件维修、辅材供应、生活服务、咨询服务等配套产业园区。
三、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务、贸易、金融、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商务楼宇、特色商业街、综合商业设施和现代专业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街)建设,培育壮大服务业集群。突出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注重企业总部集中布局,引导商务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区域综合商务服务平台。突出特色商业区(街)生活性服务功能,促进商业、旅游、文化及休闲功能融合,打造城市现代商业新名片。
第五节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大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各类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0%以上,总量超过35万户。以提升企业规模和综合实力为重点,滚动实施“百户领军企业打造工程”,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优势骨干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围绕省内重点产业的关键环节,策划、引进一批具有市场开拓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四新”企业。滚动实施“千户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整合利用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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