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匹配政府治理需求升级
创新性的河长制提出,彰显“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态度及责任人落实到位的顶层设计决心。2016年12月中央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核心要点一是本次河长制意见由中央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联合印发,而不是住建部、环保部等联合发布,足以彰显中央重视力度;二是“河长制”提出建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要求党政机关一把手负责人要兼任“河长”(之前浙江等地区试点为住建厅、环保厅相关局级单位领导),河道治理调动协调资源能力极大提升;三是要求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一月份前将治理情况汇报给党中央国务院,考核期限和责任明确。本次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河长制”意义重大:
建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要求各级别党政机关一把手兼任“河长”。把河湖管理保护绑定在政府主要官员的政绩之上,以行政的力量着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负责人级别的提升破解了对河湖质量多头管理的局面,可协调多部门关系,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
打破跨区域流域治理行政限制。由于河道和水环境治理适宜采用流域或区域治理,河长制的提出有利于打破以传统模治理式下行政区域分割导致的治理问题,将治理效果落实责任主体且将责任主体落实到最高一把手头上。而随着环境治理日益深入,面源模式的环境自理不仅仅是单一环保部门可以承受和担当,需要产业格局的调整、经济增长模式的转换、社会治理手段的配合,需要超越环保部门的全局控制和把握,一把手负责的河长制应运而生有望解决区域行政限制问题。
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和时间点,并要求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一月份前将治理情况汇报党中央国务院,确保了官员的重视程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生追责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流域治理时限较长,“河长”在长期的治理过程中不断更换的问题,落实治理职责。
将治水的任务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拓宽到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等方面。黑臭只是感官效果,水体不黑不臭其实距离人们对于水环境的需求还差很远。未来水环境综合治理应该就流域范围,统筹岸上和岸下管理,打造亲水平台、生态岸线等,实现看得见、摸得到、真正可以感知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治水任务边界的拓宽自然也可带来更为广阔的市场。
在河长制正式推出前,类似机制在各个省市有试点案例并收效显著。2007 年太湖蓝藻爆发并引起供水危机后,无锡市于当年8 月开始了流域治理机制上的创新尝试,提出“河长制”:即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重要河流的河长,负责河道、水源地的水环境、水资源的治理与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实施源头治理,以保证河湖长期保持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良好生态环境。“河长制”实施一年后,该市辖区内的79条河流考核断面达标率从53.2%提至71.1%,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效果显著。故这一流域治理的创新方式迅速成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热词”,被全国多个省市效仿,江苏、浙江(河长制、五水共治效果显著)、天津、福建、海南、江西、北京、安徽等8省市相继出台政策,在全省(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河长制;河北、河南、辽宁、湖南等地也均在试点流域水系实现了河长制。
纵观各试点城市中,“河长制”的具体要求与内涵不同,治理效果也有区别。其中,浙江在“五水共治”中实行“河长制”的经验和做法,屡屡获得《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点赞。早在2008年,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率先试行“河长制”;随后,嘉兴、温州、金华、绍兴等多地陆续推行。2013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3年底,省、市、县、镇(乡)四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2014年,浙江以“清三河”为突破口,全省共消灭垃圾河6496千米,整治黑河、臭河4660千米,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并促进污水管网设施的建设、污水处理标准的提升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同年,浙江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一类至三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9%,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5%,达标断面比例上升4.6%。
政策助力及考核临近,黑臭水体等水系&流域治理需求释放加速
过去几十年我国城市快速扩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河道沦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田退水集中排污的主要通道。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空间分布集中,造成水体缺氧和富营养化,形成黑臭水体,“牛奶河”、“酱油河”、“油画河”成了众多河湖的代名词,“让市长(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等事件集中凸显了我国水环境保护的尴尬局面。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的96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中,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26.7%和8.8%;62个重点湖泊(水库)中,Ⅳ类~Ⅴ类和劣Ⅴ类分别占22.58%和8.1%,河流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根据住建部“全国黑臭水体监测平台”最新数据显示,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超过7成的城市存在黑臭水体,总认定数高达2,082条,其中经济发达且水系更多的中东部地区,黑臭水体数量占比较大,排名靠前的省份有广东、安徽、山东、湖南及湖北等。目前大部分城市已开展黑臭水体污染监控和治理工作,其中已经完成治理的有726条,治理进行中的有592条,方案制定阶段的有718条,还仍有46条黑臭水体的治理尚未启动。
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要求,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距离2017年底考核时点已经较为临近,目前黑臭水体治理现状距“水十条”要求较远,政府强化治理迫在眉睫。在制度创新强化政策支持、投资拉动需求冲动和考核时间节点临近共同驱动下,预计2017年将迎来黑臭水体治理建设加速推进的一年,项目密集落地、治理加速推进将贯穿全年,该领域优势公司值得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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