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联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的通知。问责出台,动力充足。
本次《问责规定》主要为了配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年秋冬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主要问责:1)环保部组织的“2+26”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或巡查整改落实情况;2)2017 年四季度和 2018 年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根据问题的数量,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县(区)长至县(区)委书记及相关人员;根据被问责县(区)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比例及 PM2.5 情况,问责副市(区)长至市(区)委书记及有关人员,问责体系搭建,为本年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打下官员动力基础。
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8-2023年中国环保行业市场现状深度调研与投资方向评估分析报告》
背景:空气污染依然严峻,《攻坚行动方案》坚定供暖季污染治理决心
治污力度不会减弱。从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空气质量同比并未出现改善趋势,甚至较多省份出现反弹现象,相比于 2017 年的目标值差距仍较大。
此外,从京津冀“2+26”通道城市的情况来看,问题企业占比在 40-80%之间;从趋势来看,占比不断下降,但问题仍十分严重,故本次的《攻坚行动方案》是国家坚定治理冬季雾霾决心的表现,力度大、范围广,我们预计今年下半年治污力度不会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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