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查代表着最高层的授意。中央环保督查较于以往来说更加严格,督查小组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环保督查是最高层的授意。7 月 26 号习总书记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讲话中,专门提到三大攻坚战,分别是防范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10 月 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环保督查由“督企”转为“督政”。本次的环保督查的对象由以往的企业为主转变为各省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环保督查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督察工作开展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省级层面的督察。这一阶段中央督察组主要是与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谈话,调阅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资料,走访主要承担环保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受理信访举报。
第二阶段是下沉地市督察。这一阶段中央督察组针对督察准备期以及第一阶段整理出的问题和线索,下沉到部分地市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必要时深入企业或者其他现场,目的是评估问题严重性和落实责任分配情况。
第三阶段是梳理分析归档。这一阶段中央督察组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就行梳理,形成客观的结论和基本的观点,呈现报告框架,并对未下沉地市的突出情况进行“回头看”,展开有针对性的补充督察。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环保行业市场现状深度调研与投资方向评估分析报告》
中央环保督查力度强大,范围广泛。本轮环保督查覆盖所有的省市,处理问题数、问责人数巨大,前三轮的中央环保督查合计拘留了 930 人,约谈近 13000 人,问责超过 10000 人,尤其对于整改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重点查办,如天津市两名副区长就因为整改不力被免职。第四轮环保督查截至 9 月 18 日,已经约谈 4210 人,问责 5763 人。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专项督查治理雾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是从 2017 月 4 月开始,由环保部组织,从全国各地抽调环境执法人员 5600 人次,在“2+26”城市进行 25 轮次的专项督查。截至到 11 月 3 日,28 个督查组对照任务清单的 746 个具体任务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 112 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点位中,城乡散煤治理的 66 个,非工业污染问题的 11 个,工业企业未落实无组织整治要求的 8 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 7 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的各 4 个,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的各 3 个,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超标排污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的各 2 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工业企业其他涉大气污染问题的各1 个。
具体发现的问题有:1)部分地区散煤治理进展缓慢,仍有地方尚未完成“电代煤、气代煤”任务;2)部分地方散煤整治不彻底现象比较突出。;3)仍有部分工业企业存在扬尘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现象,无组织排放严重;4)仍有部分地方存在使用燃煤大灶现象。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