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证券行业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证券业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通过证券公司等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对证券行业实施自律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通过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对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实行自律管理,以使会员更好地遵循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准则。
(1)中国证监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如下职责:
①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②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③依法对证券公司、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④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⑤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⑥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⑦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同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为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中国证券业协会主要履行如下职责: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⑦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⑧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主要履行如下职责: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②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③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⑤对会员进行监管;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⑦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⑧依照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事务;⑨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或者决定临时停牌;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能。
2、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证券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法律层级。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涉及到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2012年后,我国证券行业步入了创新发展的新时期,监管机构的整体思路从事前审批制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提出“放得更开,管得更好”的监管口号,在此背景下,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
通过《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市场准入设置条件,如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要求、证券公司重大事项变更的报批、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确定等,并明确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2)证券公司业务监管
证券公司发展业务以及开展新业务,都脱离不了法律法规的监管框架,通过《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了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程序、责任及处罚措施,是证券公司需要遵守的规范性文件。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证券产业市场发展需求调研与投资前景规划预测报告》
(3)证券公司日常管理及风险防范
对于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公司治理、内控制度、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信息披露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方面,《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
(4)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需要依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需要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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