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研究》
(2)我国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财政部网站12月22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部署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意见明确,到2018年,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3)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1月17日消息,《指导意见》共29条,按照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二是降低影子银行风险。三是减少流动性风险。四是打破刚性兑付。五是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六是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七是切实加强监管协调。八是合理设置过渡期。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导意见》。
(4)三部门联合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新华社11月3日消息,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严禁房地产相关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或购房融资产品;二、要求各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违规提供购房融资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四是要求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间协作。五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5)12月1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放贷取得利息免增值税。财政部网站11月8日消息,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除了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扩大以外,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也由单户10万元扩大至100万元。通知明确,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6)央行发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2月1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29日起实施,原《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扩大了银行的融资空间,统一了自动质押融资利率,也扩大了质押债券范围,同时也不会影响央行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管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与原来的《暂行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扩大成员机构融资空间。其次,统一自动质押融资利率。此外,扩大质押债券范围。合格质押债券范围由国债、中央银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扩大到人民银行认可的地方政府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7)监管下发网络小贷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方案。《21世纪经济报道》12月11日消息,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称,近年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提高金融服务普惠性、改善金融服务质效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资质审批不严、越权审批、高利放贷、暴力催收、非法经营等问题,潜藏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本次整治工作目标为,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规则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全面覆盖和风险有效防控。
(8)现金贷新规落地。《国际金融报》12月3日消息,央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银监会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了开展“现金贷”业务需把握的原则: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等。通知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提出要求: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9)央行加码支付行业监管。《上海证券报》12月23日消息,央行下发《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其中内容包括要求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应事前报告、加强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管理、强化监督管理等。此次下发的通知中,央行首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应事前报告。需要上报的内容包括拟推出产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基本业务流程、支付指令传输路径、资金清算及结算方式,合作机构名称及业务开展情况、合作方式,业务规则、技术标准、客户权益保护措施、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业务试点开展时间及区域,收费项目及标准,潜在市场影响,相关合同及协议模板等。
(10)央行发布条码支付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2月27日消息,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配套印发了《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在业务规范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条码支付付款服务的,应当立足于小额、便民市场定位,按照风险防范能力等级,对条码支付额度进行分级管理,在风险防范和支付便捷中取得有效平衡。为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商户管理、交易风险监测等收单主体责任,强化对收单外包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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