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银行业主要由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监管。2003 年4 月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内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年4 月,中国银监会正式成立,成为国内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并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大部分银行业监管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则保留其中央银行的职能。
目前,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监管机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除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外,中国的商业银行还接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国资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保监会等。国内银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随着我国银行业体系的不断发展,我国银行业监管体系逐渐形成和完善。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已经建立了“以风险为本、合规监管并重”的科学监管体系,确定了“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并以此作为规范监管工作程序、实施审慎监管的重要依据。
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中国金融市场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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