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处行业需要遵守的通用性的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监管范围 |
法律法规 |
实施时间 |
环境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5.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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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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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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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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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201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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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16.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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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201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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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2018.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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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2015.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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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14.12.01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2014.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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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2018.12.29 |
《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指出:“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首次强调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共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纲要指出:“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环保装备制造业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2016〕43号)指出:“以提供重大环境问题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和发展环保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为目标,形成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技术”。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指出:“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工艺、成套产品、装备设备、材料药剂研发与产业化,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主导技术和产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指出:“大力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区域与流域污染防治整体联动,海陆统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推动主要污染物监测防治技术装备能力提升,加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先进环保产业产值规模力争超过2万亿元”。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指出:“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指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通过与NOx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7〕250号)指出:“引导行业差异化集聚化融合发展。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由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型企业配套、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聚集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与互联网、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提升制造型企业服务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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