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自由贸易园区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一、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按照《通知》及公安部实施方案(见附件)进行办理。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通知》及公安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安部有关业务局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改革试点的协调推动和业务指导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公安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保安培训许可(实行告知承诺)。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保安培训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三、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四、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登记表、相片、略图、名册)。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实行告知承诺)。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通过当地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或公安机关单独设立的网站/移动App,或行政服务审批大厅,受理申请并出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3、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4、按照当地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关于“电子证照”汇集共享的部署安排,推送所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相关信息。
六、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优化审批服务)。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3、制定公布办事指南,推广网上办理。
七、爆破作业单位许可(优化审批服务)。1、推广网上业务办理。持续深化“互联网+民爆物品服务”,不断推进民爆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大力提升民爆网络服务平台和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率。2、公示审批条件、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梳理明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和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制作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八、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优化审批服务)。1、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省级公安机关要出台营业性射击场设立的审批标准化流程,明确企业需提交的材料,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办理时限约束,消除隐形门槛。2、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除必要的审批依据外,精简设立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出具不必要证明。推动该项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实行网上审批,依托民用枪支服务网站,实现营业性射击场申请企业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审批、“一网通办”,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方便。4、建立审批服务评价机制。加强内部约束管理,同时动员社会外部力量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在服务窗口设立“好差评”制度,由被服务企业评判服务绩效。
九、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优化审批服务)。1、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公安部出台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的标准化流程,明确制造企业需提交的材料,规范自由裁量权,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鉴定文件,主动压减审批时限,优化办事流程,消除隐形门槛。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实行网上审批,依托民用枪支服务网站,实现民用枪支(弹药)制造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审批、“一网通办”,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方便。3、建立审批服务评价机制。加强内部约束管理,同时动员社会外部力量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回访反馈,由被服务企业评判服务绩效。
十、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优化审批服务)。1、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省级公安机关要出台民用枪支(弹药)配售审批的标准化流程,明确配售企业需提交的材料,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办理时限约束,消除隐形门槛。2、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除必要的审批依据外,精简审批提交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出具不必要证明。推动该项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实行网上审批,依托民用枪支服务网站,实现民用枪支(弹药)配售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审批、“一网通办”,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方便。4、建立审批服务评价机制。加强内部约束管理,同时动员社会外部力量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在服务窗口设立“好差评”制度,由被服务企业评判服务绩效。
十一、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优化审批服务)。1、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省级公安机关要出台涉弩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的标准化流程,明确企业需提交的材料,规范自由裁量权,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严格办理时限约束,消除隐形门槛。2、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除必要的审批依据外,不得要求企业出具不必要证明。推动该项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实行网上审批,依托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涉弩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全流程网上审批、“一网通办”,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方便。4、建立审批服务评价机制。加强内部约束管理,同时动员社会外部力量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在服务窗口设立“好差评”制度,由被服务企业评判服务绩效。
十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优化审批服务)。1、自2018年1月起,对原有审批流程进行调整,新的销售许可证申办系统正式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服务平台”(http://www.ispl.cn)上线运行,该平台优化完善了申办流程,证书申请、任务分配、材料提交、核准审批、结果公示、进度查询等环节,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企业无需再到受理处提交任何材料,只需在服务平台上按要求填报相关情况,即可完成申报工作。2、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