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附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我们组织编制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本指引从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重点人员以及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代章)

2020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目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引。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防护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重点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五、使用注意事项

       (一)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佩戴前、脱除后应洗手。

       (二)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

       (三)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四)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

       (五)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

       (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解读《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这也就是“口罩文明”。2019年12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在疫情防控中起着重要作用。2月5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不同人群预防新冠肺炎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在口罩资源紧缺情况下,科学指导选择和使用口罩,做好防护前提下,合理地减少过度防护。

       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需要,按照中央指导组指示精神,防控组组织专家对不同人群预防新冠肺炎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本指引从普通公众、特定场所人员、职业暴露人员以及重点人员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指引的建议。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建议不戴口罩。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三、重点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口罩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 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相关政策: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我国及部分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相关政策: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为促进土壤污染防治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2026年04月17日
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 服务“十五五”良好开局【附我国信贷行业相关政策表】

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 服务“十五五”良好开局【附我国信贷行业相关政策表】

为了进一步推动信贷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升贸易促进平台功能,加大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支持,持续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大展会。

2026年04月1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职业教育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职业教育传统专业的升级转型

我国及部分省市职业教育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职业教育传统专业的升级转型

为了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传统专业的升级转型。及时研判人工智能对职业教育的结构性影响,调整优化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推动传统专业智能化升级,科学设计“人工智能+”专业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提高专业设置对产业发展

2026年04月13日
“十五五”规划纲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十五五”规划纲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更加公平普惠、精准有力的社会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026年04月03日
“十五五”规划纲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十五五”规划纲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

2026年04月03日
“十五五”规划纲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十五五”规划纲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聚焦重点品种加强战略物资保障,聚焦系统重要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应用场景提升薄弱环节风险防控能力,以精准补齐短板带动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2026年04月03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