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了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19年12月20日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度假休闲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度假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度假休闲服务、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机构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相关要求,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旅游度假区。

        第三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度假休闲旅游发展水平,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第四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自愿申报、规范认定、动态管理和示范引领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由文化和旅游部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承担。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初审推荐和日常管理,以及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

        第六条  鼓励旅游度假区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第七条  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度假设施相对集聚,经营状况良好;

        (四)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

        (五)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

        (六)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七)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八)主要经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九)近3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十)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

        第八条  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应当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件;

        (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包括旅游度假区基本信息(含名称、管理机构、空间范围、面积、总览图等)、度假设施分布和经营状况、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游客综合满意度、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等内容;

        (三)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

        (四)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相关材料;

        (五)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六)文化和旅游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文化和旅游部按照下列程序组织认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对通过材料审核的旅游度假区进行基础评价;

        (三)组织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对通过基础评价的旅游度假区以暗访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

        (四)对通过现场检查的旅游度假区进行审议,根据需要可以安排答辩环节,确定公示名单;

        (五)对确定的公示名单,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布认定公告。

        第十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标识、标牌样式由文化和旅游部统一设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可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统一设计的等级标识、标牌样式,自行制作简洁醒目、庄重大方、具有自身特点的等级标牌。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应当将等级标牌置于度假区内醒目位置,并在宣传推广中正确使用其等级标识、标牌。

        未被认定或者被取消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等级标识、标牌。

        第十一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变更名称、管理机构或者调整空间边界的,应当自变更或者调整之日起2个月内,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第十二条  文化和旅游部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重点复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进行管理和复核。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全面复核。

        第十三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化和旅游部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一)经检查或者复核,部分达不到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的;

        (二)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的;

        (三)游客投诉较多或者旅游市场秩序混乱,且未及时有效处理的;

        (四)因管理失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发生较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

        (六)变更名称、管理机构或者调整空间边界未及时备案的;

        (七)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化和旅游部给予取消等级处理:

        (一)经检查或者复核,与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差距较大的;

        (二)存在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的;

        (三)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

        (四)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七)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应当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整改期限届满后,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文化和旅游部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的,下达整改合格通知;未通过检查验收的,文化和旅游部给予取消等级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受到取消等级处理的,自取消等级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第十七条  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品牌建设和形象推广等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  鼓励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在土地使用、金融支持、人才引进、宣传推广等方面,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供支持与服务,为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十九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文化和旅游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81号)同时废止。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黑色旅游行业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潜力评估》。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 或gyii.cn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

为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5月国务院发布《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建设运维长效机制。

2026年07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6月国家电影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电影院多样化经营 繁荣发展电影院文化的通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票房偷漏瞒报、盗录盗播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6年07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为了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健全快递包装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生物质资源高值化利用。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6年07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体育设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零售与体育等融合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体育设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零售与体育等融合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体育设施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结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等试点工作,推动零售与餐饮、文化、娱乐、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零售+”新生态。

2026年07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绿化行业相关政策: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绿化行业相关政策: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绿化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2026年07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营销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各地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营销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各地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营销服务行业的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拓展数字消费渠道,支持实体商贸企业数字化营销,引导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规范健康发展,健全品质电商标准体系。

2026年07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字经济行业相关政策:有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字经济行业相关政策:有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为促进数字经济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6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支持北京提升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医药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举措先行先试。推动全面升级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服务业领域加大

2026年07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废气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资源化利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废气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资源化利用

为进一步推动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作用。大力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资源化利用。

2026年07月16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