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6月2日,福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福州市进一步推动夜色经济发展政策进行解读。《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夜色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福州市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建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原则要求、提升重点、保障机制、建设提升标准、实施步骤等内容。
《指导意见》提出了4大保障措施,一要加强统筹协调,理顺夜色经济街(区)的管理体制;二要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夜色经济街(区)的发展项目;三要创新监管机制,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建立“夜市”管理规定;四要完善服务设施,策划编制《福州夜间消费指南》,强化夜生活集聚区灯光造景,优化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
《行动方案》提出,各县(市)区可在现有20个夜色经济街区基础上,各自分别优选确定1个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也可另选新址建设,确保2020年12月前完成建设提升任务。通过增加内涵、扩大规模、增强特色、区域辐射、扩大影响,推动形成时尚品质商圈型、文旅夜市融合型、便民利民服务型夜色经济业态,力争将“夜福州、幸福城”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夜色经济品牌。并从街区规模、基础设施、交通管理、数字升级、多元业态、拓展服务、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等8个方面制定标准。提出相关政策,统一管理,福州城区正在用人性化的方式解决掉“摆摊路上”的各种障碍。
此外,早在去年,福州福清就开始推动便民疏导点建设。在容得下、不占道,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公共边角地,为流动摊贩“安家”。截至目前,福清累计设置便民疏导点40处,容纳摊位1063个,基本满足了各镇街农户到城区摆摊经营自产自销季节性农产品。
厦门市:
其实,在规范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方面,厦门市去年就推出了“摊规点”举措,把流动摊贩引入到正规的经营点来摆摊,破解城市管理难。去年6月开始试行“摊规点”至今,厦门市一共建成各类摊规点共50处,便民服务点34个,为流动摊贩提供摊位1150个。这些“摊规点”除了经营户自治外,城管执法部门也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摊规点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此外,针对占道经营等不列入文明城市考核,市民担忧管理松懈的问题,厦门市城管执法局也给出回复,虽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少了“占道经营”等考评内容,但管理部门并不会就此放松管理。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空闲场地、车少路段、沙滩等,采取限时经营的方式,建立跳蚤市场、美食一条街、水果市场等,将更多的流动摊贩纳入到有序管理中。
漳州市:
漳州市城管局对“摆地摊”做出了解答:摆地摊可以有,但必须在有关部门的有序规划、定时定点、有效管理的前提下,经过相关申请通过后才可入驻,而不是乱占道经营。“松绑”不是无序的信号,鼓励“地摊经济”尤其需要理性、规范、引导,善作善为,打造升级版“地摊经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民众得实惠、个体赢商机、经济促发展、民生有保障,才能让“地摊经济”走得更远。
6月4日,漳州市区首家农贸“地摊经济”试点——漳州旺达农贸综合市场首批160个固定摊位进行统一摇号选摊,被抢一空。剩40个临时摊位,供农产品经营者临时申请使用。第二批还将提供200个摊位,目前正在规划中。
此外,不久前根据漳州市实施的《元光北路火车站夜市广场整体提升项目规范方案》,延安北路夜市整体搬迁至旧火车站站前广场。新建的夜市将集中划行规市、采取统一的物业管理,并配套建有绿地、喷泉、休息座椅、照明灯柱等设施,周边还规划建设了小轿车停车位、电动车停车位,以解决市民逛街购物停车难等问题。(LJ)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农贸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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