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依法依规、保障基本民生、保居民就业、开放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南宁市鼓励各城区按照“先行先试、边试边完善”原则,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各自的细化标准,确保指导意见落实落地。
马路经济从业者要进入到临时摊位摊点经营,需要遵守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马路市场经营者相关规定,即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做好卫生保洁,保证经营区域内畅通;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破坏市政设施和公共绿地。只要能够遵守以上规定,南宁市欢迎有需要的经营者,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群众、低收入的群体进入到临时摊区进行经营多部门联动,提供服务保障。针对马路经济从业者,各级城管、公安、市政园林、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竭尽所能提供服务。一是建立协同监管和现场快速处置机制,对经营者产生的各类扰民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积极化解经营者和市民因经营产生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安全防护机制。在允许设置的临时摊区、摊点,设置隔离栏等安全设施,避免摊点过于集中,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每日消毒,做好人员管控;三是做好日常保洁。临时占道经营者和店铺的经营者要落实好“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各自所在摊位的卫生,环卫部门也将加大垃圾收运频次,努力做到生活垃圾时产时清;四是加强巡查和监管。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管队伍将加强对马路市场的巡查和监管,维护日常经营秩序。
开放与治理协调发展。“四许”“三不”措施,是当前特定时期下实行的特定措施,有效期暂时到今年年底。放开允许占道临时摆摊,并不意味着无序的放开政策,而是实行有计划的、有序管理。南宁市按照住建部“721”工作法的要求,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指导意见明确各有关单位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在具体的工作中,南宁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做好“四许、三不”开放措施的同时,全面落实管理与服务的“八项机制”,做到允许占道经营,但是不能污染环境;允许马路市场,但不能影响交通秩序,实现开放与治理并举,共同协调发展。针对临时摆卖摊区的污染路面等问题,南宁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做了提前的考虑,设立有保洁责任机制,要求经营者负责自身摊点的垃圾收集,城区、开发区环卫部门负责垃圾日常清运,确保收市后摆摊区域的干净整洁。
同时,南宁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还设立了市、区、街道办三级巡查机制,对全市范围内临时摆卖区域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发现并纠正超范围摆卖等各类问题,维护摆卖区域经营秩序。针对临时摆卖摊主超范围摆卖、不遵守卫生保洁要求等扰乱摆卖区域市场秩序的行为,鼓励经营者及时自我纠错,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机制,经营者出现违规或投诉问题,第一次予以指导帮助,对经营者进行政策宣传;第二次予以教育劝导,对经营者进行警示提醒;第三次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充分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经执法人员指导、劝导后当场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即刻进行执法。对经营者进行罚款,原则上以处罚金额下限进行处罚。(LJ)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就业行业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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