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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地区相继发布相关利好政策 2020年养老金有所上调

浙江省及其市/区养老金相关政策

省市/地区

时间

政策

浙江省

2019/7/17

《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14/7/2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宁波市

2015/1/13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

2020/3/18

《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

杭州市

1905/7/10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浙江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条件

条件

参保对象

1.16周岁以上(不含学生);

2.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5个档次,可自由选择;

2.集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

3.政府补贴:政府需对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年30元。

4.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待遇标准

1.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5;

2.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发放。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依法继承。

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

2.未参加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有农村户籍。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序号

补贴标准

1

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600元补60元、缴700900元补70元、缴10002000元补80元。

2

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

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20浙江省养老金上调新消息和企业养老金调整细则

指标

调整细则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年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1.195312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195312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12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12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2.12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20年杭州城乡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待遇政策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十三个档次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

由各统筹地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确定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应不低于每人每年30;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其中,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参保人员符合补缴条件并办理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1.5%、个人2%+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仅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负担,比例分别为0.5%~1.2%1.2%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以下简称八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个缴费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标准

缴费档次选择100元、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0;选择300元、4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0;选择500元、6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80;选择700元、8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90;选择900元、1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10;选择1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20;选择1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30;选择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40元。

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由每人每月190元调整为220元。

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将结合实际,确定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

调整幅度高于省定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宁波市政府缴费补贴水平变化

缴费标准

缴费补贴

100元一2000

按《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5]1)规定的标准执行

3000

400//

5000

500//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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