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
时间 |
政策 |
内容 |
西藏自治区 |
2015年 |
《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
高层次人才是指区外生源学历(学位)高、专业技术或管理职务高、职业技能高,能够满足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需要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共分为四层: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层次: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得者等。第三层次:(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获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和“四个一批”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高层次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市场开发潜力,愿意来藏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开发、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第四层次:(1)具有3年以上在知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的关键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经验,掌握先进技术、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2)我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才或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3)经有关方面认定,属我区急需紧缺的民族文化、语言翻译等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
山南市 |
2019年11月12日 |
《山南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
引进人才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专业领域奖项的优秀人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含)前2位项目完成人;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重大专项、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掌握核心技术,在山南市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开发、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第二层次: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业绩较突出,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3年以上知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关键岗位管理工作经验,掌握先进技术、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三层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某一领域有特殊专长和技能,取得发展、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员;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有国内知名企业工作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区外种养大户、致富能手等农村实用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引进的农村实用人才不受学历、职称、年龄等条件限制。 |
省/市 |
发布时间 |
相关措施 |
人数 |
西藏自治区 |
2019年4月29日 |
《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调入引进)》、《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柔性引进)》、《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创新创业引进)》 |
209人 |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投资分析报告-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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