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畜牧业
1. 删去微生物肥料技术(编号:050302J)条目。
2. 将蚕类品种、繁育和蚕茧采集加工利用技术(编号:050304J)控制要点 1 修改为:“除杂交一代蚕品种以外的蚕 遗传资源”。
(二)医药制造业
3. 删去化学合成及半合成咖啡因生产技术( 编号:052701J)条目。
4. 删去核黄素(VB2)生产工艺(编号:052702J)条目。
5. 删 去 化 学 合 成 及 半 合 成 药 物 生 产 技 术 ( 编 号 :052705J)条目。
(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6. 将航天器测控技术(编号:053701J)控制要点修改 为:“我国使用的卫星及其运载无线电遥控遥测编码和加密技 术”。
(四)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7. 地图制图技术(编号:054101J)控制要点修改为:“直接输出比例尺>=1:10 万我国地形要素的图像产品”。
(五)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8. 将空间数据传输技术(编号:056002J)控制要点修 改为:“涉及下列其中之一的卫星数据加密技术:1. 保密原 理、方案及线路设计技术 2. 加密与解密的软件、硬件”。
9. 将卫星应用技术(编号:056003J)控制要点修改为“北 斗卫星导航系统信息传输加密技术”。
二、限制出口部分
(一)农业
10. 将“农作物(含牧草)繁育技术”(编号:050101X) 修改为“农作物(含牧草)种质资源及其繁育技术”(编号: 050101X),增加控制要点“6. 对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分类 名录所列农作物(含牧草)种质资源及其繁育技术”。
11.新增 “ 农 业 野 生 植 物 人 工 繁 育 技 术 ( 编 号 :180103X),控制要点: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所 列农业部门主管的 I 级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术 2.列入《濒危 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农业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 术”。
12.新增“基因工程(基因及载体)(编号:180104X), 控制要点:1. 新发现的植物雄性不育基因、恢复基因及载体 2. 新发现的抗病、抗虫基因及载体 3. 新发现的抗逆基因及载体 4. 新发现的品质基因及载体 5. 新发现的产量相关基因及载体 6. 新发现的其它重要基因及载体 7. 特有基因操作技术”。
(二)畜牧业
13.新增“绒山羊繁育技术(编号:180302X),控制要 点:杂交,人工授精,胚胎、基因克隆繁育技术”。
14.新增“绒山羊品种的培育技术(编号:180303X), 控制要点:内蒙古绒山羊、乌珠穆沁白绒山羊、罕山白绒山 羊、辽宁绒山羊、晋岚绒山羊、河西绒山羊和西藏绒山羊母 本、父本、杂交改良培育新品”。
(三)渔业
15.将水产种质繁育技术(编号:050401X)控制要点 4(1)修改为:“鳜鱼人工催产、育苗技术”。
(四)农、林、牧、渔服务业
16.删去兽药生产技术(编号:050501X)控制要点 3、4、7、8、10、12、13、15、16。
17.删去新城疫疫苗技术(编号:050508X)条目。
(五)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8.将化学原料生产技术(编号:052601X)控制要点 2 修改为:“硫磷混酸协同体系高效处理复杂白钨矿新技术”。
19. 在生物农药生产技术(编号:052603X)项下新增 控制要点:“8. 阿维菌素菌种及生产技术 9. Bt 菌株及生产技 术 10. 枯草芽孢杆菌菌株及生产技术 11. 春雷霉素菌株及 生产技术 12. 嘧啶核苷类抗菌素(农抗 120)菌株及生产技术 13. 白僵菌、绿僵菌菌种及生产技术”。
(六)医药制造业
20. 将生物技术药物生产技术(编号:052702X)控制 要点修改为:“1. 通过分离、筛选得到的具有工业化生产条 件的菌种、毒种及其选育技术(1)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 生产毒种(含野鼠型及家鼠型) 2. 用于活疫苗生产的减毒 的菌种或毒种及其选育技术(1)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生产 毒种(2)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生产毒种 3. 用基因工程方法获得的具有工业化生产条件的菌种、毒种及其选育技术 4. 肠道病毒 71 型灭活疫苗 5.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6. EV71 疫 苗用毒株 7. CA16 疫苗用毒株 8. 五价、六价轮状疫苗生产核心工艺技术 9. 多糖蛋白结合技术”。
21.删去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 编号:052703X)条目。
22.删去天然药物生产技术(编号:052704X)条目。
23.删去带生物活性的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制备和加工技 术(编号:052706X)条目。
24.在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的制备和加工技术(编号:052707X)项下增加控制要点:“6. 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 技术(包括国产新一代基因检测仪、第三代单分子测序仪)”。
(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5.在人工晶体生长与加工技术(编号:053104X)项
下增加控制要点:“15. KBBF 晶体生长与棱镜耦合器件加工技术”。
(八)通用设备制造业
26.新增“3D 打印技术(编号:183506X),控制要点:‘铸锻铣一体化’金属 3D 打印关键技术”。
27. 新增“工程机械的应用技术(编号:183507X),控 制要点: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减振降噪、智能控制等 研发成果的应用技术”。
28.新增“机床产业基础共性技术(编号:183508X), 控制要点:机床的创新设计、基础工艺、试验验证、可靠性 及功能安全等机床产业基础共性技术研究”。
(九)专业设备制造业
29.删去刑事技术(编号:053603X)控制要点 4。
30.删 去 医 用 诊 断 器 械 及 设 备 制 造 技 术 ( 编 号 :053604X)控制要点 4。
31.新增 “ 大 型 高 速 风 洞 设 计 建 设 技 术 ( 编 号 :183605X),控制要点:特殊功能结构设计、宽温域特种金属/复合材料性能分析、大型复杂装备智能制造与先进测试技 术”。
32. 新增 “ 大 型 振 动 平 台 设 计 建 设 技 术 ( 编 号 :183606X),控制要点:双轴同步振动试验平台、50 吨电动 振动试验系统”。33.新增“石油装备核心部件设计制造技术(编号:183607X),控制要点:石油装备中高端井下作业工具和软件, 油气集输关键设备、顶驱、注入头、压裂痕、液氮泵、液氮 蒸发器等核心钻完井部件的设计制造技术”。
34.新增 “ 大 型 石 化 设 备 基 础 工 艺 技 术 ( 编 号 :183608X),控制要点:大型石化和煤化工装置反应器、炉、 热交换器、球罐等静设备的材料技术、焊接技术、热处理技 术、加工技术和检测技术”。
35.新增“重型机械行业战略性新产品设计技术(编号:183609X),控制要点:重型机械行业战略性新产品设计技术, 如第三和第四代核电设备及材料技术、海工设备技术等”。
(十)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6.新增“海上岛礁利用和安全保障装备技术(编号:183708X),控制要点:海上执法指挥调度系统、大型/超大 型浮式保障基地、极大型海上浮式空海港、海上卫星发射平 台、岛礁中型浮式平台、远海岛礁开发建设施工装置、远海 通信网络系统支撑平台等装备技术”。
37.新增“航空、航天轴承技术(编号:183709X),控 制要点:火箭发动机轴承技术、卫星长寿命轴承技术”。
(十一)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8.将空间仪器及设备制造技术(编号:054011X)控 制要点修改为:“1. 通道数>500 的遥感成像光谱仪制造技术2. 空间环境专用器件设计和工艺、评价方法和设备、空间润滑方法和润滑件 3. 高分辨率合成孔径雷达技术的总体技术方案和主要技术指标 4. 高分辨率可见光、红外成像技术的总体方案及指标 5. 毫米波、亚毫米波天基空间目标探测技 术的总体方案及指标”。
39.新增“无人机技术(编号:184012X),控制要点:1. 不同级别的固定翼和旋翼类无人机中的微型任务载荷,自 主导航、自适应控制、感知与规避、高可靠通信、适航及空 域管理等关键技术 2. 无人机制造中所涉及的惯性测量单 元、倾角传感器、大气监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磁传感器、 发动机流量传感器等类型传感器的关键技术 3. 电磁干扰射 线枪等反无人机技术”。
40. 新增“激光技术(编号:184013X),控制要点:利 用自主研发的 KBBF 单晶体制造深紫外固体激光器的关键技 术”。
(十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1.在地图制图技术(编号:054107X)项下增加控制 要点:“直接输出比例尺>=1:10 万地形要素的应用技术”。
(十三)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2.新增“大型电力设备设计技术(编号:184401X), 控制要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灵活运用技术、大型水电机 组设计技术、第三代核电机组设计技术、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装备设计等关键技术”。
(十四)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43. 删去空间数据传输技术(编号:056003X)控制要 点 1、3。
44. 删去卫星应用技术(编号:056004X)控制要点 2,将控制要点 1 中“双星导航定位系统”修改为“北斗卫星导航 定位系统”。
(十五)计算机服务业
45. 在信息处理技术(编号:056101X)项下增加控制 要点:“17. 语音合成技术(包括语料库设计、录制和标注技 术,语音信号特征分析和提取技术,文本特征分析和预测技 术,语音特征概率统计模型构建技术等) 18. 人工智能交互 界面技术(包括语音识别技术,麦克风阵列技术,语音唤醒 技术,交互理解技术等) 19. 语音评测技术(包括朗读自动评分技术,口语表达自动评分技术,发音检错技术等)20. 智 能阅卷技术(包括印刷体扫描识别技术,手写体扫描识别技 术,印刷体拍照识别技术,手写体拍照识别技术,中英文作 文批改技术等) 21. 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 术”。
46.新增“密码安全技术(编号:186103X),控制要点:
1.密码芯片设计和实现技术(高速密码算法、并行加密技术、 密码芯片的安全设计技术、片上密码芯片(SOC)设计与实现技术、基于高速算法标准的高速芯片实现技术)2.量子密码技术(量子密码实现方法、量子密码的传输技术、量子密 码网络、量子密码工程实现技术)”。
47. 新增“高性能检测技术(编号:186104X),控制要 点:1. 高速网络环境下的深度包检测技术 2. 未知攻击行为 的获取和分析技术 3. 基于大规模信息采集与分析的战略预警技术 4. 网络预警联动反应技术 5. APT 攻击检测技术 6.威胁情报生成技术”。
48.新增“信息防御技术(编号:186105X),控制要点:1. 信息隐藏与发现技术 2. 信息分析与监控技术 3. 系统和数据快速恢复技术 4. 可信计算技术”。
49.新增“信息对抗技术(编号:186106X),控制要点:1. 流量捕获和分析技术 2. 漏洞发现和挖掘技术 3. 恶意代码编制和植入技术 4. 信息伪装技术 5. 网络攻击追踪溯源 技术”。
(十六)软件业
50.删去信息安全防火墙软件技术(编号:056202X) 条目。
51.新增“基础软件安全增强技术(编号:186203X), 控制要点:1. 操作系统安全增加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 要求》(GB/T 20272-2006)四级(包含)以上技术要求 2. 数据库系统安全增强技术:《数据库 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2006)四级(包含)以上技术要求”。
(十七)专业技术服务业
52.将真空技术(编号:057604X)控制要点修改为:“真 空度<10-9mPa 的超高真空获取技术”。
53.新增“航天遥感影像获取技术(编号:187608X), 控制要点:航天遥感器技术,包括航空遥感器仿真(地面、 航空)技术、遥感数据编码技术”。
8月28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以下简称《目录》)。商务部服贸司负责同志就《目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目录》调整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会同科技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主要目的是规范技术出口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一次《目录》修订是在2008年,距今已有10年多时间。随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以及我国科技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根据国际惯例及时调整《目录》势在必行。这次《目录》调整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并对限制出口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调整。
中国政府一直坚持以开放促发展,坚持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环境,促进技术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技术贸易稳步快速发展。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中国技术出口合同金额200亿美元,不到进口合同金额的一半;2019年,技术出口合同金额321亿美元,已基本接近进口合同金额。技术出口既优化了我国的出口结构,也推动了相关贸易伙伴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技术贸易合作,不断优化技术贸易营商环境,促进我国技术贸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目录》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次《目录》调整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
一是删除微生物肥料技术、咖啡因生产技术、核黄素生产工艺、维生素发酵技术等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
二是删除新城疫疫苗技术、天然药物生产技术、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制备和加工技术、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信息安全防火墙软件技术等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
三是新增农业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术、绒山羊繁育和品种培育技术、空间材料生产技术、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航空航天轴承技术、激光技术等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
四是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涉及农作物繁育技术、水产种质繁育技术、化学原料生产技术、生物农药生产技术、航天器测控技术、空间数据传输技术、地图制图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真空技术等领域。
三、此次商务部、科技部只发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请问对《中国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有怎样的考虑?未来还有哪些工作计划?
目前,商务部、科技部仍在有序推进目录修订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删减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同时,根据2019年底修订发布的《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大幅精简《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进一步突出市场调节作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优化技术贸易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技术贸易便利化。今年以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技术进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无纸化工作,并研究放宽技术进出口经营主体限制的措施。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推出更多技术贸易便利化措施,不断完善技术贸易促进平台,加强同世界各国的技术贸易交流与合作。
四、请问技术出口如何界定,具体包括哪些形式?企业如果出口限制类的技术,需要如何进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出口是指从我国境内向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也就是说,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等其他方式,均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技术出口分为自由、限制和禁止三类,其中自由类技术实行事后合同登记备案,限制类技术进出口需要申请许可证。2007年起,商务部已将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权限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申请人取得意向书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必须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商务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自收到相关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如果准予许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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