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 |
内容 |
人员范围和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
定额调整 |
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55元 |
挂钩调整 |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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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 |
高龄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 |
65(含65)-70岁,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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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含70)-75岁,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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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含75)-80岁,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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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含80)-85岁,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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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岁(含80)-90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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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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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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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之后不达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直接调整至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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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019年 |
定额调整 |
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55元 |
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47元 |
挂钩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
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
企业退休人员:在2018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待遇(不含取暖补贴)的基础上按1.6%增加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18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待遇(不含职业年金和取暖补贴)的基础上按2.6%调整 |
焦作市:7月29日,2020年本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结束,补发金额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养老金共惠及全市189561名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为市本级),合计补发养老金超过1.8亿元。调整后,全市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长幅度达5.8%。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养老市场前景研究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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