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区 |
立法时间 |
法律政策 |
具体内容 |
日本 |
1954年 |
《清扫法》 |
该法除延续之前由市镇村负责垃圾的收集和处置的做法,还增加了国家和都道府县应给予财政和技术支持、居民有义务配合市镇村进行收集和处置等内容。在处置方式上,由于垃圾的剧增导致传统的人力收集能力明显不足,且路边倒装造成垃圾飞散,收集工作开始走向机械化,并促进各城市引进垃圾焚烧设施。 |
1970年11月 |
《废弃物处理法》 |
中除规定一般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的处理责任分担,还根据法律和相关标准推动制定无城市农村差异的全日本统一的废弃物处理设施、最终处置场(填埋场)的构造标准以及维护管理标准,创建了国库补助金制度,对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补贴,推动了日本废弃物的规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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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
《有关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 |
规定了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环节应注重环境保护,以推动企业废弃物的自主回收及再生利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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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
《容器及包装物回收利用法》 |
单项产品的回收利用处理法的建设不断完善,由此也促进了资源垃圾的分类收集,并完善了二噁英类对策指导方针及特别措施法,环境效益逐步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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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
《家电回收利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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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法》 |
以建设循环型社会为目标,明确社会全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推进废弃物的正确处理和环境再生,以期达到全生命周期的资源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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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
1991年 |
《废弃物管理法》(修订) |
引入了废弃物再利用及减量措施、垃圾分类回收等概念。1995年,该法修订版开始将废弃物分为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并涉及垃圾分类内容,垃圾按普通垃圾、食物垃圾、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大型报废物品等分类投放、清理。 |
美国 |
1976年10月21日 |
《资源保护及回收法》 |
这一法律分为三部分,分别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地下贮存库的管理提出要求。 |
美国旧金山 |
1989年 |
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AB939号) |
要求各行政区在2000年以前,实现50%废弃物通过削减和再循环的方式进行处理。未达到要求的区域管理人员被处以每天一万美金的行政罚款。同时,以家庭为独立个体施行垃圾分类收集,并有机构定期上门收集可回收物品,销售收益用来抵付垃圾处理费用的政策。 |
2003年 |
废旧电器回收法 |
对废旧电脑、电视以及其他音像设备的回收处理做了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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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垃圾强制分类法 |
规定住民必须严格遵守废弃物品分类,严禁私自翻捡垃圾箱内的可利用物,否则按盗窃罪论处,同时对于违规的各住户型采取不同等级的罚款。这当年被媒体称为全美最严苛的可回收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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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
1992年 |
《国家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 |
数十年间,澳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相继制定了各类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澳大利亚有着自己独特的垃圾色彩学。每个居住在独栋房屋的家庭都要配备红、黄、绿3个塑料垃圾桶,人们需要自觉将垃圾分类并放置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内,并根据当地相关部门设定的回收时间将垃圾桶拖到指定位置等待回收。在公寓楼内,每层则设有垃圾房,垃圾房内同样摆放了相同颜色的垃圾桶或垃圾筐,各类垃圾也需分类进行丢弃。 |
- |
- |
环境法部门分为垃圾管理、空气污染和保护等15个小部门。垃圾管理法涵盖111项立法,其中联邦11项,各州立法共计10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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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
1972年 |
《废弃物处理法》 |
拉开循环经济立法的序幕 |
1991年 |
《废物分类包装条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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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
《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 |
确立了德国循环经济的总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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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义务法案》 |
逐步开始涉及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和垃圾减量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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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
- |
《污染控制法》、《环境保护法》《家庭生活垃圾再循环法令》 |
立法及配套措施的实施,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垃圾回收处理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改善了英国废物管理和处置状况。 |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习近平日前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 |
机构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5年9月 |
国务院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
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加快制定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标准。 |
2016年2月 |
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加强垃圾综合治理。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戚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率提高到35%以上。强化城市保洁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致,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
2016年5月 |
商务部等6部门 |
《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
推广“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或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为上游回牧企业与下游拆解和利用企亚搭建信息爱布、竞价采购和物流服务平台。探系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试点并展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 |
2016年12月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
首先是加快处理设施建设,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其次,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包括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等等。 |
2016年12月 |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 |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 |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致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
2017年3月 |
国务院 |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
2017年3月 |
国务院、住建部 |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要求在46个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提出强制分类的要求,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配套体系建设等。 |
2017年4月 |
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委 |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
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6%左右。子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农作物秸秤综合利用率达到8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3万亿元。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3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
2017年5月 |
住建部、环境保护部 |
《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 |
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规范垃圾跨界清运处跻行为;强化垃圾跨界清运处输过程监管等。 |
2017年6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桑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明确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
2017年6月 |
住建部 |
《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
决定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等100个县(市、区)开展第批衣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
2017年9月 |
住建部、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 |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
到2020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
2017年10月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部、发改委 |
《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2017年10月 |
发改委 |
《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
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服务区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切实为城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
2017年12月 |
住建部 |
《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2020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2035年前,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提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等。 |
2018年1月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要求加快推进北京、天津、上海等 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2018年1月 |
教育部、发改委、住建部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 |
《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到2020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
2018年7月 |
生态环境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征求意见稿》 |
提出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方式,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促进可回收物充分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
2018年7月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创新和完菩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
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秉机制。 |
2018年8月 |
住建部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
2018年11月 |
习近平考察上海进博会 |
提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上海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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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
国务院 |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
将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告设施范围,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
2019年6月 |
住建部等9部委 |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
2019年6月 |
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
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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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 |
国务院常务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
草案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责任,完善排污许可制度,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夹投放、被集、运输、处理系统。 |
2020年4月 |
生态环境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 |
2020年7月31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
对目前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重点任务和建设方案。 |
2020年9月 |
中央深改委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
会议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 |
发文省市 |
发文日期 |
政策文件 |
广东省 |
2019年8月15日 |
《广州市发布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
2017年3月29日 |
《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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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5日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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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
2017年8月18日 |
《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送审稿)》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17年11月23日 |
《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重庆市 |
2016年6月 |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标识导则》 |
2017年11月3日 |
《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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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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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2017年11月29日 |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考核的通知》 |
2018年3月30日 |
《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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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2017年11月27日 |
《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9年1月 |
《关于全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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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
2015年10月 |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提案》 |
2017年3月14日 |
《关于推广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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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 |
2017年8月16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甘肃省 |
2017年10月26日 |
《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陕西省 |
2017年11月6日 |
《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青海省 |
2018年1月13日 |
《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宁夏自治区 |
2017年7月26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焚烧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辽宁省 |
2017年8月25日 |
《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
吉林省 |
2017年4月11日 |
《关于上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通知》 |
2019年3月 |
《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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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2017年12月25日 |
《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河南省 |
2017年9月29日 |
《关于推进河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2018年9月17日 |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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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2017年8月23日 |
《委机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年10月19日 |
《关于推进湖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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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 |
《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机构制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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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2017年10月19日 |
《关于推进湖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北京市 |
2020年5月1日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 |
2017年10月30日 |
《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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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2017年12月25日 |
《关于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
河北省 |
2017年12月1日 |
《河北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 |
2017年3月7日 |
《关于深入推进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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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
《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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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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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
2015年12月31日 |
《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浙江省 |
2016年12月20日 |
《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十三五”规划》 |
2017年12月1日 |
《浙江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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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4日 |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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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 |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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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2014年4月10日 |
《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
2018年2月7日 |
《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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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6日 |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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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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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2017年12月16日 |
《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9年7月26日 |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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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2017年7月20日 |
《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9年12月18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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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2017年12月6日 |
《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2019年12月30日 |
《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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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
2017年5月1日 |
《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
2018年5月1日 |
《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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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关于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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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 |
《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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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太原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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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 |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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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2017年10月25日 |
《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 |
2018年12月30日 |
《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
2019年11月 |
《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配置指南(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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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 |
《南京市2019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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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 |
《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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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2017年7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2019年8月1日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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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
《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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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 |
《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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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
《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在全国各地纷纷制定相关政策的同时,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上半年,上海市16个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均在92分以上,达到“优秀”标准。
城市 |
分类方式 |
推行进展 |
上海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
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2020年上半年,全市16个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均在92分以上,达到“优秀”标准。从考评结果来看,垃圾分类在上海已经成为大部分居民的生活习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上海实践”逐步形成,并进入了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时期。截至今年6月,全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96.86万余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四分类垃圾实现“三增一减”目标:可回收物回收量6813.7吨/日、增长71.1%,有害垃圾分出量3.3吨/日、增长11.2倍,湿垃圾分出量9632.1吨/日、增长38.5%,干垃圾处置量15518.2吨/日、下降19.8%。 |
广州 |
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
到2020年7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两周年。广州市已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广州全市已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约1.8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3501辆,分类运输线路1492条,并于2019年所有居住小区已100%完成楼道撤桶。 |
深圳 |
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废旧织物、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果蔬垃圾、绿化垃圾、其他垃圾 |
2020年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由"倡议分类"正式变为"强制分类"。条例实施首日,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截至当天17时,共检查投放点位1385个,查出存在问题点位387个,开出323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
北京 |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
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截至2019年6月,全市30%的街道、乡镇已创建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19年示范片区覆盖率将达60%,2020年将达90%。部分街道目前建立了绿色生活驿站,除了收集厨余垃圾,还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按重计价,现金支付。街道还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大件垃圾就地处置,将旧沙发、园林树枝等处理为颗粒原料,数据同步上传到垃圾排放登记系统,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闭环管理,垃圾减量效果明显。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送审稿提出生活垃圾“四分法”: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对乱投且拒不改正的个人、单位分别处200元、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酒店和旅馆最高罚5000元 |
贵阳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
根据工作的要求,2020年须完成“市区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0%,全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任务目标。目前贵阳市的党政机关、学校等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市共800家公共机构,1883所学校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打造了3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覆盖在校学生90余万人。全市共配置厨余垃圾桶26299个,可回收物桶12021个,有害垃圾桶2584个,其他垃圾桶28075个;配备厨余垃圾收运车50辆,可回收物收运车260辆,有害垃圾收运车6辆,其他垃圾收运车479辆,建有153个转运站,强化前端垃圾分类工作保障。 |
福州 |
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其他垃圾 |
2019年8月1日起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者违规信息将被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重庆 |
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
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50%的街道(镇)和全市3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1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2500个示范村,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
杭州 |
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
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管理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新增信用处罚,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记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
青岛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
智慧垃圾分类体验馆亮相:2019年4月3日,小学生在青岛市智慧垃圾分类体验馆体验垃圾分类投放。近日,山东青岛市智慧垃圾分类体验馆在即墨区投入使用,吸引众多市民和学生参观体验。体验馆分为互动体验、操作实践等四个区域,通过图片、文字、电子影像等形式,让参观者体验垃圾分类工作给城市环境带来的变化,培养人们保护环境、珍爱家园的生态意识。 |
厦门 |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
近期,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细则调整逐步在全市开展,市垃分办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暗访考评评分标准。五大类低值可回收物,应放入蓝色可回收物桶,相应的分类宣传和督导工作已经提前开展。 |
郑州 |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 |
根据此前印发的《关于在城区住宅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的通知》,按照住宅区每300户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箱房、每3000户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定点不定时投放箱房的要求,在全市推行“两房”试点建设。目前郑州市已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定点投放箱房212座,在建83座;建成可回收物定点不定时箱房291座,在建96座。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LJ)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垃圾分类市场前景研究报告-市场竞争现状与发展前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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