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6号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部长 韩长赋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2020年8月27日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农药生产者(含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积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进行处理。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发挥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提供服务等作用,鼓励和扶持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鼓励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调查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县、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条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可以协商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
       
       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
       
       第十一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农药使用者在施用过程中,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检查员等农药包装废弃物清洗审验机制。
       
       第十二条 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第十三条 农药生产者应当改进农药包装,便于清洗和回收。
       
       国家鼓励农药生产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
       
       第三章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
       
       第十四条 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第十五条 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以外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置。
       
       资源化利用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确定资源化利用单位,并向社会公布。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防止危害人体健康。资源化利用单位不得倒卖农药包装废弃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资源化利用单位利用处置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第十七条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理费用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给予补贴、优惠措施等,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活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化服务机构,指从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经营活动的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农药市场调研报告-行业现状调查与发展趋势研究》。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

为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5月国务院发布《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加快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建设运维长效机制。

2026年07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相关政策: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6月国家电影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电影院多样化经营 繁荣发展电影院文化的通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票房偷漏瞒报、盗录盗播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6年07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垃圾分类行业相关政策: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为了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健全快递包装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生物质资源高值化利用。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6年07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体育设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零售与体育等融合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体育设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零售与体育等融合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体育设施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结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等试点工作,推动零售与餐饮、文化、娱乐、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零售+”新生态。

2026年07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绿化行业相关政策: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绿化行业相关政策: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绿化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2026年07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营销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各地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营销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各地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营销服务行业的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拓展数字消费渠道,支持实体商贸企业数字化营销,引导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规范健康发展,健全品质电商标准体系。

2026年07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字经济行业相关政策:有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字经济行业相关政策:有力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为促进数字经济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6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支持北京提升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医药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举措先行先试。推动全面升级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服务业领域加大

2026年07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废气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资源化利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废气治理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资源化利用

为进一步推动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作用。大力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资源化利用。

2026年07月16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