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发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19年,我委开展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部分省市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执业风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战略部署,增加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均可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原明确的试点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按本通知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省份原则上至少确定1个城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1年,2021年1月—12月。
        
        二、规范开展试点工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项目。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试点医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平台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和应对风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试点医疗机构要依法合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评估,选派符合资质和能力条件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增加护理服务供给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群众重点是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等迫切护理服务需求,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诊疗要求,结合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让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加大护士培训力度
        
        各地要结合“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的特点,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开展针对性培训。通过培训,不仅提升护士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同时增强其突发状况下的紧急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护士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五、积极防范执业风险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如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评估,核验其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健康档案等资料;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要加强培训,并对其资质、服务范围和项目内容提出要求;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的适宜性进行评估,严格项目范围并予以公开;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工作记录仪,配备一键报警、延时预警等装置;购买医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要制定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应对处置突发情况,保障医疗安全。
        
        六、探索价格和支付政策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结合“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的特点和服务形式,建立完善有利于“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发展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支持实践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服务模式、管理规范、信息支撑、风险防范、行为监管、价格支付等方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形成示范经验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三)及时跟踪评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情况的指导,及时跟踪评估工作进展。在开展试点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我委将适时对各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底前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护理与康复处杨皛玢、孟莉
        
        联系电话:010—68791850、68792208
        
        传    真:010—68792959
        
        电子邮箱:HLKFC@nhc.gov.cn
        
        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4亿人,占总人口的18.1%,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6亿人,占12.6%。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000余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康复、居家护理服务等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
        
        2019年1月,我委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等6省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重点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出院后患者、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医疗护理服务。部分省市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执业风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战略部署,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惠及更多老年人。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原明确的试点省份按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省份原则上至少确定1个城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第二部分,规范开展试点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规范开展试点工作。第三部分,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群众重点是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等迫切护理服务需求,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第四部分,加大护士培训力度。各地要结合“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的特点,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开展针对性培训,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第五部分,积极防范执业风险。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保障医疗安全。第六部分,探索价格和支付政策。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结合“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的特点和服务形式,建立完善有利于“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发展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第七部分,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实践创新,及时跟踪评估。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互联网护理服务产业分析报告-产业规模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期货行业相关政策:丰富绿色期货品种

我国及部分省市期货行业相关政策:丰富绿色期货品种

为推动期货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稳妥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以美丽中国先行区为重点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丰富绿色期货品种。

2025年04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应急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完善应急物流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应急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完善应急物流体系

为推动智能应急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安全应急模拟演练,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虚拟电厂与电网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和分工,不断提升应急响应与快速恢复水平。

2025年04月1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景区管理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旅游列车与景区深化合作

我国及部分省市景区管理行业相关政策:支持旅游列车与景区深化合作

为推动景区管理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支持各地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赛事供给。

2025年04月1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碳交易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碳交易市场化机制政策协同

我国及部分省市碳交易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碳交易市场化机制政策协同

近些年来,为促进碳交易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虚拟电厂开展业务创新,提供节能服务、能源数据分析、能源解决方案设计、碳交易相关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拓宽收益渠道。

2025年04月14日
深化制造业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附我国及各省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政策】

深化制造业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附我国及各省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来,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发布的《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提出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指导、人才招聘、组织关系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人力资源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面向创业主体组织专场招聘或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

2025年04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乡规划行业相关政策: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乡规划行业相关政策: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城乡规划行业的发展,比如2025年2月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提出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到2030年,新增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2025年04月11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