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保险公司,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各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二)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承保机构。对于承保机构在当地首创的农业保险产品,可给予首创承保机构不少于3年的创新保护期,保护期内由首创承保机构独家经营。
        
        (三)公开遴选方式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有关方式确定。
        
        二、加强对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省级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承保机构遴选工作(以下简称组织实施部门)。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中央单位,可依法自主遴选承保机构。
        
        (五)组织实施部门可以自行或者选择代理机构办理承保机构遴选事宜,也可以委托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遴选承保机构。承保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可以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本县级区域的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六)鼓励组织实施部门建立承保机构遴选评审专家库,并从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三、推动提升承保机构服务能力
        
        (七)承保机构遴选突出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坚持规范有序、适度竞争。承保机构遴选评审应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落实好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文件所附的《中央对地方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有关要求。
        
        (八)在满足绩效评价要求的前提下,承保机构应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每个县级行政区域承保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确需超过3家的不得超过5家,具体条件和程序由省级财政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制定。
        
        (九)各地要注重加强承保机构资质管理,从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保险机构中遴选承保机构:
        
        1.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2.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3.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4.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5.对于本通知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承保机构确定后,组织实施部门应当在相关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公告遴选结果,并与承保机构订立书面合同。组织实施部门应当督促承保机构严格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和财政预算安排确认保费收入。对于未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和财政预算安排确认保费收入的承保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十一)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印发前已经确定承保机构的,可继续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农业保险市场调研报告-行业运营现状与投资战略研究》。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气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交通运输数据与气象等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气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交通运输数据与气象等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为促进智慧气象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2026年06月0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露营行业相关政策:培育房车露营等新业态

我国及部分省市露营行业相关政策:培育房车露营等新业态

为了进一步推动露营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动赛事经济、冰雪经济高品质发展,培育房车露营等新业态,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培育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式体育消费新模式。

2026年06月0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乡村旅游行业相关政策: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

我国及部分省市乡村旅游行业相关政策: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乡村旅游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培育“小而美”乡村文旅业态,壮大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增强带动就业能力。

2026年05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儿童保险保障产品

我国及部分省市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儿童保险保障产品

为促进商业健康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数据支撑,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儿童保险保障产品,鼓励将创新药、罕见病用药纳入保障范围。

2026年05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自驾游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自驾游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自驾游行业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自驾游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自驾游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自驾游发展,改善自驾游交通运输条件,为自驾游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2026年05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信用评级行业相关政策:支持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

我国及部分省市信用评级行业相关政策:支持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

为促进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市场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部门对行业信用评级为“A”级的企业提供优惠或便利措施。

2026年05月1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安防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等研发及互联互通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安防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等研发及互联互通

为进一步推动智能安防行业的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面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等场景,推荐智能安全帽、智能安全鞋、智能巡检记录仪等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安全巡检机器人及无人机等智能

2026年05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相关政策:系统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相关政策:系统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提升服务外包标准化水平,重点推动生物医药研发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2026年05月06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