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管部门
废弃资源综合行业涉及危险废物、电子废物等废弃资源的回收、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多个环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再生利用密切相关,因此,行业内企业受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的联合强监管。
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处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技术规范、指南以及拆解处理情况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发改委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商务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等;工信部主要负责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等;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拟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监测国家公路网运行情况等;财政部主要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与使用管理,核定并支付处理企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是该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行业相关调查研究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反映企业和社会诉求及政策建议,发挥政府和企业桥梁纽带作用。
2、行业监管体制
(1) 再生资源回收相关监管体制
废弃资源中部分为再生资源,具有较高的循环利用价值。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并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商务部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 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2)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相关监管体制
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建立了以经营许可资格管理制度、申报登记与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监管体制,从资格准入、日常监管、执法监督三个方面对危废处置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危险废物运输行业相关监管体制
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管理制度
产废单位在开展业务时,必须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将危废交由具备危废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经营的单位应当有符合条件的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由运输单位负责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了解掌握危险废物知识、事故应对技能及相关管理制度。
② 危险废物运输监控管理制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专用车辆,需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危险货物承运人在运输前,应当对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危险货物承运人在车辆运行期间,通过定位系统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监控管理。
2017 年 6 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 GPS、视频监控设备,与交通管理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全程监控交接与运输情况。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废弃资源的回收、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具体如下:
法律、法规和规章 |
生效及最新修正 时间 |
主要内容 |
基本法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 年 12 月(2014 年修正) |
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6 年 4 月(2020 年修正) |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3 年 1 月(2012 年修正) |
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9 年 1 月(2018 年修正) |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危险废物业务相关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 |
2004 年 7 月(2016 年修正) |
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公安部) |
2016 年 8 月 |
根据《固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界定危险废物的范围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住建部、工商总局、生态环境部) |
2007 年 5 月(2019 年修正) |
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
1999 年 10 月 |
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明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工信部) |
2015 年 12 月 |
规范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生态环境部) |
2009 年 10 月 |
指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记录和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生态环境部) |
2009 年 12 月(2016 年修正) |
指导和规范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 |
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 |
2004 年 7 月(2016 年修正) |
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
2013 年 7 月(2019 年修正) |
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
2020 年 1 月 |
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
电子废物业务相关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 |
2011 年 1 月(2019 年修正) |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 |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
2008 年 2 月 |
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加强对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
2011 年 1 月 |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工作,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环境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 |
2012 年 7 月 |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 |
2016 年 3 月 |
根据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制定该目录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2016)》(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 |
2016 年 1 月 |
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率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 年版)》(生态环境部) |
2015 年 7 月 |
规范和指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保障基金使用安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
2019 年 10 月 |
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 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审核标准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信部) |
2015 年 1 月 |
指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提高生产作业和环境管理水平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生态环境部) |
2010 年 11 月 |
指导和规范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的审查和许可工作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生态环境部) |
2010 年 12 月 |
指导和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和报送信息 |
4、行业产业政策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具有较明显的政策导向型特征,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推动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产业政策 |
颁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与公司相关的主要内容 |
国家战略方向与行业发展规划 |
||||
1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15.9 |
建立健全资源产出率统计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国务院 |
016.3 |
要求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3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国务院 |
2016.11 |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城市低值废弃物集中处置,依托国家“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202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73%。 |
4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11 |
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动“城市矿产”开发等,到 2020 年,力争当年替代原生资源 13 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规模达到 3 万亿元。 |
5 |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国务院 |
2016.12 |
建设 100 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50 个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到 2020 年,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量达到 13 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 3 万亿元。 |
6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6.12 |
到 2020 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 40%。到 2025 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 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 50%。 |
7 |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7.7 |
2017 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 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水平,到 2020 年国内固体废物回收量由2015 年的 2.46 亿吨提高到 3.5 亿吨。 |
8 |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中 共 中央、国务院 |
2018.6 |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 |
9 |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9.1 |
提出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
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
10 |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2020.3 |
到 2023 年底,全省所有设区市级 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 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为、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
产业鼓励与支持政策 |
||||
1 |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
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生态环境 部 |
2012.10 |
提出推动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作,以机动车 4S 店和维修点为重点,开展废矿物油收集、再生利用体系示范建设项目。 |
2 |
《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 |
2013.12 |
将已建成的优质处理企业纳入基金补贴范围,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行业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优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做大做强。 |
3 |
《关于组织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 |
2015.6 |
支持生产企业直接主导或与专业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展回收、处理与再利用,鼓励行业组织参与运营。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完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以及评价方法。 |
4 |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2016.7 |
加快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到 2020 年,主要再生资源利用率达到 75%。在电器电子产品领域开展试点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5 |
《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 |
2016.12 |
到 2020 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 3.5 亿吨,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量达到 6.9 亿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再生产品、再制造等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发展绿色信贷, 支持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票据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
6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 指
导 目 录 》(2016 版) |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
2017.1 |
明确提出将“废矿物油再生利用”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在税收政策、消费税、所得税等方面对废矿物油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对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
7 |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
发改委等14 个部委 |
2017.4 |
到 2020 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15 年提高 15%,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6%左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73%,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 3 万亿元。 |
8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 年版)》 |
发改委等7 个部委 |
2019.2 |
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列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 |
9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 年修订) |
发改委 |
2019.10 |
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再生资源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行业确定为我国经济发展鼓励类行业。 |
10 |
《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 |
发改委等 7 个部委 |
2020.5 |
鼓励回收企业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并交由合规企业处理。鼓励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
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 |
行业规范整顿政策 |
||||
1 |
《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弃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 |
2017.8 |
提出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原则,集中力量解决电子废弃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突出环境问题。 |
2 |
《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2018.5 |
部署各省(区、市)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安排。 |
3 |
《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18.8 |
加强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链条式闭合管理体系,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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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分析报告-产业格局现状与发展动向前瞻》
《2020年中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规模现状与发展规划趋势》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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