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提出创新发展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等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创新建设完善智慧医院系统,大力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为我国医疗及养老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政策氛围。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16年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 |
《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 |
提高医院信息化整体水平,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汇聚和业务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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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关于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部署,全面提升民政信息化整体水平,建设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信息化基础支撑天平台,构建深度融合、上下联动、纵横协同的政务业务大系统,形成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信息资源大数据,基本形成民政信息化“集约整合、纵横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发展格局。 |
《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 |
明确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各类功能要求,含惠民服务,包括预约挂号、智能导诊、双向转诊、统一支付服务、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业务协同,包括疾病监测业务协同、疾病管理业务协同、分级诊疗协同等;业务监管,包括医改进展监测,综合业务监管,卫生服务资源监管,医院运营情况监管等;平台基础建设,包括数据规范上报和共享、数据采集与交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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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提质增效支撑作用,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坚持政企联动、开放融合,促进现有医疗、健康、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满足家庭和个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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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 |
将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纳入卫生与健康总体规划,探索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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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医疗机构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医联体内以信息化为手段,形成患者有序流动、医疗资源按需调配、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分级诊疗格局: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 |
《“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 |
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等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民政服务。着力提升全国民政信息化“一盘棋”统筹推进能力,着力提升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能力,着力提升民政大数据治理能力,着力提开政务服务创新能力,着力提升人才队伍保障能力,让“互联网+”成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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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 |
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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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 |
在全行业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创新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便民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并适时遴选推广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示范典型,不断促进便民惠民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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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
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3不断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改善医疗服务体验,促进线上线下医疗健康服务结合,推进便捷就医服务﹔促进智慧医院发展,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区块链、机器人等有关技术在医疗管理工作中的优势,逐步使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享受到更智能、更高效、更便捷、更安全、更富有人性化的个体化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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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19年 |
《国家医保局财玫都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建立全国协同机制,优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业务协同管理模块,探索建立问题协同处理工作机制、全国费用核查机制和跨统筹地区参保信息比对核查机制﹔提升系统监管功能,升级完善就医地智能监控系统,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要求,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视同仁纳入当地医保监管范围,实现费用审查全覆盖;继续推进“一站式”结算。加强部门协调,推进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 |
积极适应“互联网+”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引导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探索新技术条件下开放多元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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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 |
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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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 |
针对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发展要求,满足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服务业务、管理业务等工作需求,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应用要求,从便民服务、业务服务、业务管理、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应用内容和建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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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质﹔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老年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大老年健康科技支撑力度,加强老年铺助技术研发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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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的通知》 |
指导和规范各地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高标准建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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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利用标准化强化对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支挥,发挥信息化对标准化工作的提升引领。将信息化贯穿标准化工作全程,提升数据收集、分析和整理效率。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事件管理,实行全程留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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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
建设一个系统、搭建两级平台、提高三个水平、突出四类应用,即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搭建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撑提高全国医保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确定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控、宏观决策四大类业务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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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 |
创新发展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等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创新建设完善智慧医院系统,大力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 |
《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等三部标准的通知》 |
制定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技术架构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用户界面规范》三部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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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 |
大力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要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强化“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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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
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版面式样、统一目录资源、统一编码规则、统一数据格式”的要求,促进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任和共享共用,进一步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基础,为构建卫生健康行业(含中医药行业)数字化监管和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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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 |
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绩效考核中的支撑作用,加强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并逐步规范接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绩效考核评价”子系统,逐步实现绩效考核信息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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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 |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行业的创新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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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
有条件的机构可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日常住养和住院医疗两种不同的需求,明确各自的管理路径,按照《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等要求建立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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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 |
要求围绕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个人健康管理、区域医疗协同、医学人才培训等业务需要,加快研究编制全国统一的唯一对象标识、区域检查和检验规范、药品耗材编码、数据资源目录、对象注册与解析等基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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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用1-2年的时间,将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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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
针对目前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建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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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 |
推进一体化“共享服务,提升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推进“一码通"融合服务,破除多码并存互不通用信息整垒;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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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 |
医院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标准化建设。 |
而在国家政策号召下,全国各地政府也均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将全面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医院信息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新兴技术应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建设,大力推动我国医疗及养老信息化行业发展。
省市 |
要点 |
北京市 |
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诊疗、智慧康养等新模式,推进5G院前急救、中医大数据智能诊疗等示范项目。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健康大数据应用。 |
上海市 |
优化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打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开展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的、健康管理等智能化服务。推动互联网医院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在医疗领城形成更广泛的“智能+”深度融合应用和技术迭代。 |
天津市 |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广远程医疗。 |
浙江省 |
大力发展智慧医疗,加快实现卫生健康全面数字化转型。 |
江苏省 |
规范建设智慧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在线医疗服务合作,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统筹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医院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进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建设全省医学影像云。推进远程诊疗、远程手术、互联网健康咨询等广泛使用。 |
江西省 |
建成全省智慧医疗等一批智慧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项目。 |
福建省 |
扎实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 |
辽宁省 |
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行智慧医疗,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加快辽宁“数字蝶变”。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 |
广东省 |
推进5G网络规模化建设,加快,智慧医疗领域专网。试点开展远程医疗。 |
海南省 |
探索发展国际化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创建国际旅游清费智能体验岛。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 |
河北省 |
探索发展国际化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创建国际旅游消费智能体验岛。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 |
河南省 |
持续办好医疗等民生实事,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2035年,基本实现信息化。 |
四川省 |
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加快居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智慧医疗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 |
湖南省 |
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构建“互联网+家庭式”共享养老模式,鼓励发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服务等家庭服务消费。积极开展清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试点,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带动5G智能终端、AI智能服务新消费。 |
湖北省 |
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智慧医院、远程医疗建设,构建覆盖诊前、诊中和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
陕西省 |
构建数字化网络化应用场景,开展“5G+智慧医疗”。发展“互联网+医疗”。推广远程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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