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海南省各地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市(县) |
会议/措施 |
海口市 |
首先海口各区教育局已迅速召开“双减”工作推进会,部署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推进工作。秀英区将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各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安排社区、村队人员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排查,核查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资质状况、办学行为等情况,重点对小区、居民区、商场楼内等区域进行摸 排。经初步摸排,各镇街共排查出证照不齐全培训机构 46 家,为下一步集中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1)龙华区教育局已完成首轮摸底工作,共收集关于培训机构市场调查问卷1.3万余份。根据摸底调查,该区共有持证培训机构149家,其中89家涉及学科类培训,目前已全部叫停整改。目前,该区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工作方针,着力推进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清理整治工作。(2)琼山区教育局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启动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目前正在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将列出清单分类管理,摸排摸清底数后,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3)美兰区正在开展‘双减’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辖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制订“一校一案”,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细则,合理调整学科作业布置。
其次,海口各学校结合实际,丰富学生课业内容,增加学生户外体育活动时间,大力推进体育特色教育建设。其中,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长滨小学等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海口市美苑小学将作业类型分为基础作业和拓展实践作业两类,基础作业利用课堂5至8分钟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完成,拓展实践作业如阅读、锻炼等在家完成。
此外,海口市将开展责任督学进校园督导活动,教育部门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督导发现的问题清单要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责任督学跟踪落实。 |
琼海市 |
8月26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强调,各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双减”工作的目的意义,全力支持“双减”工作落地;要加强正面宣传,取得家长、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妥善处理课程消课、学生退费、教师离职等事宜;要认真研判现状,统筹安排部署,确定发展方向,有效保障长远稳步发展。下一步,琼海市教育局将指导各校外培训机构稳妥落实“双减”要求,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落实“双减”工作专项督查,严厉查处违规违法培训行为,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安全办学,实现琼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平稳平顺有序过渡。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8月28日上午,陵水县教育局召开“双减”工作推进会,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在实处,落地见效。会议要求,各校各园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双减”政策,做到读懂吃透,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切实减少学生作业总量,能在校内完成的作业必须在校内完成,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全面推动“五项管理”落实落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双减”工作意义,全面解读“双减”政策,做好家校联合,形成育人合力;要开展“5+2”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善校内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要结合省厅最新规定和要求,继续对标对表,对照台账,采取销号方式联合开展校外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加强政策引导,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我省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对部分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
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调整内容
招生政策要点 |
内容 |
严格落实就近入学全覆盖 |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地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落实到位。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向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纳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筹管理,具体招生范围由省级和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 |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外语类特色学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 |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 |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符合在本市县(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选报志愿数量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取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如在审批地招生不足,按管理权限经教育部门批准后可跨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域报名、招生要参照在审批地招生方式,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
工作管理要点 |
内容 |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消除大班额等因素,合理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要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
合理确定招生形式 |
公办、民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应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等多种方式安排入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人数少于或等于初中招生计划的,可以直接升入该校初中部;小学部毕业生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电脑摇号、随机派位。 |
依法公开招生信息 |
各市县要主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 |
提高招生入学服务水平 |
有条件的市县要加快开发建设和完善本市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与大数据部门或相关部门建立关键数据提取核查机制,简化招生入学流程。条件尚未完全成熟的市县,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招生,同时要加快建设本市县义务教育招生网络平台,争取尽快投入使用。要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加强对本地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
严格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 |
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各市县要持续消化存量大班额,严禁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56人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市县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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