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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月12日,四川省红原县瓦切镇发生草原火灾。扑救期间,多次复燃。14日10时许火灾扑灭,过火面积约2000公顷,火因初步查明为牧民野外吸烟引发。这起火灾发生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暴露出防灭火意识淡雹防火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不到位、火灾处置不及时、指挥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各地区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2-24

财政部发布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中央财政和地方陆续出台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现就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2-21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合规、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2020-02-2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于已有工作岗位和新确定工作岗位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的农民工专车(专列)运输服务,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2-2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具体范围的函

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安排,我委确定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中生活物资和部分医疗应急物资的具体范围清单(见附件)。该清单将视疫情防控需要予以动态调整。

2020-02-2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工作形势需要,指导鼓励各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贴抗击疫情、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地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实人力资源服务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2-21

商务部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2-19

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2-19

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126号),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59个市(区、州)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现予以公布。

2020-02-19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九省联保联供协作机制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商务部党组高度重视,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第一时间部署建立了九省联保联供协作机制,各有关省市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为确保湖北武汉及周边地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作出积极贡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发展,湖北省封闭区域有所扩大,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树牢底线思维,进一步完善机制运作模式,加强协调配合,保障湖北武汉市场供应稳定,现通知如下:

2020-02-19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政策、项目和措施落地,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奠定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基础,我部制定了《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02-19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人民政府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大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力度,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放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2020-02-17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

2020-02-17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近期重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20-02-17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0〕4号),提出从七个方面完善措施,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各地卫生健康委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现就该工作再次强调如下:

2020-02-17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为努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2月10日,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

2020-02-14

农业农村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优化审批服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农资供应和农业生产,现就优化农业行政审批服务提出以下便民措施。

2020-02-14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环境,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

2020-02-14

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民政部近日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及对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对做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2020-02-14

教育部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工作,对指导教师积极有效开展应对工作进行部署。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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