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改扩建岩棉项目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工信部3月26日发布《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对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以及相关技术、能源消耗提出了具体要求,以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
文件指出,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布局。新建岩棉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同时,严禁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和非工业规划区等区域内新建岩棉项目。
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改扩建岩棉项目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针对能源消耗,文件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吨产品综合能耗不得高于450千克标准煤,已经投产岩棉项目吨产品综合能耗高于450千克标准煤的,应通过技术改造在2015年底前达到。
此外,文件还对产品质量和使用的燃烧、控制等技术进行详细的要求。要求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不新增授信支持。
上述准入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