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中国白兰叶(精)油行业检验规则、标志、储存运输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对白兰叶(精)油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兰叶(精)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白兰叶(精)油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白兰叶(精)油oil of Magnolia leaf
用水蒸汽蒸馏法从生长在中国南方的种植或野生的木兰科白兰(Michelia alba DC)新鲜叶子中提取的精油。
5. 2香气的评定
按GB/'T 14454.2的规定。
5. 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 11540的规定。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IT 14454.4的规定。
5.5旋光度的测定
按GB/'1' 14454.5的规定。
5.6溶混度的评估
按GBIT 14455.3的规定。
5.7酸值的测定
按GB/T 14455.5的规定。
5.8酷值的测定
按GB/T 14455.6的规定。
5. 9芳樟醉含f的测定
5. 9. 1仪器
a)气相色谱仪:按GS/T 11538-2006中第5章的规定;
b)柱:毛细管柱;
c)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9.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IT 11538-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芳樟醇含量。
5.9.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 11538-2006中10.4的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
白兰叶(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白兰叶(精)油代表性和特征性组分含量范围(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B。
6检验规则
6. 1白兰叶〔精)油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芳樟醇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6. 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一2个,全抽;3个一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20ml~5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 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 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I'}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 2包装
白兰叶(精)油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铝罐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 .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 4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不少于一年。
参考:《中国精油市场竞争格局与发展动向预测报告(2014-2018)》。报告由中国报告网白兰叶(精)油行业分析专家领衔撰写,主要分析了白兰叶(精)油行业的市场规模、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同时对白兰叶(精)油行业的未来发展做出科学的趋势预测和专业的白兰叶(精)油行业数据分析,帮助客户评估白兰叶(精)油行业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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