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行业新标准出台 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在污水处理设施上投资或将增加22亿元。目前,我国氯碱工业主要产品为烧碱、聚氯乙烯(PVC)等,产品主要用于制造有机化学品、造纸、玻璃、化纤等领域,是化工行业重要的基础性原料。
参考《2016-2022年中国污泥处理处置产业运营现状及十三五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目前,我国氯碱工业主要产品为烧碱、聚氯乙烯(PVC)等,产品主要用于制造有机化学品、造纸、玻璃、化纤等领域,是化工行业重要的基础性原料。自 1995 年以来,我国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烧碱产量从 1995 年的 269 万吨增长至 2015 年的 3028 万吨,聚氯乙烯产量从 1995 年的 131 万吨增长至 2015 年的 1609 万吨,已成为世界上烧碱和聚氯乙烯产量最大的国家。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属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产业,行业排放汞、氯乙烯、氯化氢、氯气、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且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含汞废酸、废汞触媒等,每年耗汞占国内汞消耗量的 85%,产生废汞触媒 1.7 万吨左右,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目前,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以上均为“旧标准”。但现阶段来看,旧标准存在污染物项目缺失、限值宽松、缺少特别排放限值等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需求。因此,2016 年 8 月 30 日,国家环保部同质检总局发布了新的《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以下简称“新标准”),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排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等具体内容。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修改。首先,新标准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要求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新建企业需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次,新标准对污染物项目的范围进行新的划分,增加部分大气污染物项目,并修改水污染物项目范围(具体如图表所示),进一步收紧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活性氯、氯乙烯、总汞及基准排水量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第三,具体规定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四取消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
对比分析,新标准的规定与国际标准更加接近,对氯碱行业绿色生产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其中新标准中废水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氮和总磷等常规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国际标准相比,处于中间或者相对较严格的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严于德国和世界银行的相关规定,氯乙烯排放限值宽于美国和世界银行的限值,二氯乙烷排放限值与世界银行的相关规定一致,二噁英类与欧盟、世界银行等的规定相同。同时国家环保部表示,执行现行标准后废水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汞和氯乙烯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 77%、67%、67%和 87%,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 51%、72%、58%。为达到新标准的要求,国内现有的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在污水处理设施上的投资或将增加 22 亿元,在废气处理设施上总投资约为 24 亿元,为企业运行成本带来较大压力。
在新标准的施压下,氯碱行业为实现达标排放以及绿色发展必将依赖于科技创新和技术装备进步。下一步,建议国内企业加强膜极距离子膜电解槽、国产化离子膜、低汞触媒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快无汞触媒研发,建设乙炔和二氯乙烷无汞工艺的工业化示范项目,大力推动烧碱离子膜电解槽氧阴极技术、新型制氯工艺等先进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高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尽快实现节能降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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